中新经纬客户端8月31日电 交通运输部官网31日消息,交通运输部修改废止14件规章。
据介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行政处罚清理工作要求,结合当前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需要,交通运输部完成第一批次11件规章修改和3件规章废止工作,均以部令形式印发。
今年4月至5月,交通运输部组织开展了“与行政处罚法不相符清理”和“不合理罚款规定清理”工作。此次修改废止14件规章主要涉及六大方面:一是对安全风险较小、危害后果不严重的违法情形适当降低罚款;二是随着科技进步和信息化监管手段的运用可以通过优化政府管理与服务职能解决的事项,不再设置罚款;三是取消与国家相关政策调整不符的罚款;四是调整与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不一致、不衔接、不配套的处罚条款;五是对上位法依据不充分的处罚规定予以调整或者删除;六是对制定年代较早,大部分内容已不适应交通运输改革形势发展需要的规章予以废止。
交通运输部表示,对于此次清理中被下调或者删除罚款的管理事项,交通运输部将通过强化服务、优化管理、加强执法监督等措施避免管理虚化、责任弱化,确保替代管理措施健全完善,切实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