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IPO项目接连被警示 投行违规引发诉讼

伴随资本市场改革持续深入推进,相关部门力求多举措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监管力度空前。

这其中,证监体系对券商投行业务的监管已趋于全覆盖。除了已上市企业,处于上市审核阶段、甚至是撤回上市申报材料的企业,一旦存在违规情形,相关中介机构均难辞其咎。

最近,华泰联合证券及两名保荐代表人被证监会出具了警示函,缘由是其在保荐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孩子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未勤勉尽责。

无独有偶。一个月前,华泰联合证券另外两名保荐代表人也被深交所采取了书面警示的监管措施。其保荐的广东咏声动漫股份有限公司,在今年1月29日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文件。

国内试点注册制以来,监管层多次强调中介机构应主动归位尽责,并对违规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但中介机构为何一再“重复犯错”?

两IPO项目保荐存瑕疵

8月25日,证监会发布消息称,其按法定程序同意包括孩子王在内的4家企业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相关企业及其承销商将分别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协商确定发行日程,并陆续刊登招股文件。

不过,在过会前夕,孩子王及其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双双被出具了警示函。

8月20日,证监会披露了两则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一则决定是针对孩子王“在首次申报审计截止日后仍然存在通过关联方代收货款且金额较大的情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另一则决定则是关于对华泰联合证券及鹿某某、李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监管方面经查发现,华泰联合证券及上述两名保代在保荐孩子王IPO上市过程中,未勤勉尽责督促发行人按照监管要求整改通过关联方代收货款事项,发行人在首次申报审计截止日后仍然存在上述情形且金额较大。

这一违规事项从孩子王陆续发布的公告中或许可从中得到部分还原。公开资料显示,2020年6月,孩子王提交了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注册稿)等注册申请文件;此后,深交所对孩子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至少进行了三轮问询。此外,今年4月9日,深交所还向孩子王下发了《关于创业板上市委审核意见的落实函》。

在这份上市委审核意见的落实函中,深交所提出:发行人(孩子王)红筹架构拆除后,江苏孩子王未纳入发行人体系,且与发行人之间存在代收款等大量关联交易……

在孩子王4月15日公告的关于上述落实函的回复中,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表述的核查意见是:上述安排不影响发行人的资产完整性,亦不会导致发行人不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对于业务独立性的要求;且2020年3月31日,发行人与江苏孩子王停止了包括授权许可、平台服务及代收款项在内的全部合作关系,截至本回复出具日,江苏孩子王已进入注销程序。据了解,江苏孩子王为红筹架构中被孩子王有限协议控制的主体。

一个月前,华泰联合证券另外两名保代也在拟IPO项目上栽了跟头。7月26日,深交所发布了《关于对广东咏声动漫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以及《关于对保荐代表人林某某、郭某某的监管函》。

该监管函指出,2020年7月7日,深交所受理了华泰联合证券推荐的广东咏声动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咏声动漫”)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林某某、郭某作为华泰联合证券指定的项目保荐代表人,履行保荐职责不到位,存在两个方面的违规情形:一是对发行人动漫玩具业务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相关核查工作不到位;二是未对实际控制人账户大额异常资金流水保持充分关注并予以审慎核查。

需要提及的是,今年上半年,监管方面已多次表明了对拟IPO企业“带病闯关”的态度:“决不允许首发上市企业一撤了之,对于 ‘带病闯关’的企业将严肃处理。”对于拟IPO公司撤回上市申请后仍然被处罚的情况,监管人士曾表明,撤回申报材料的企业问题并不大,也不是因为做假账,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不少保荐机构执业质量不高……不少中介机构尚未真正具备与注册制相匹配的理念、组织和能力,还在“穿新鞋走老路”。

违规“后患”凸显

除了近期接连被监管,此前违规保荐企业上市给华泰联合证券带来的“后患”开始显现。

近期,有消息称,已退市企业金亚科技的投资者已正式起诉了华泰联合证券,并且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立案。

随后,记者从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处确认了该诉讼的真实性。

准确地说,金亚科技是联合证券保荐的IPO项目。2018年6月27日,深交所对涉嫌欺诈发行的金亚科技启动强制退市机制;彼时,监管表示已初步查明,保荐机构联合证券、审计机构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机构天银律师事务所涉嫌出具含有虚假内容的证明文件。2020年6月17日,深交所最终作出对金亚科技股票终止上市决定。

基于此前证监会有关保荐人在履职过程中未勤勉尽责的通报,王智斌认为,华泰联合证券作为保荐人,在金亚科技欺诈发行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完全没有起到应有的“看门人”的作用,“这也是金亚科技得以成功欺诈发行的主要原因,华泰联合证券理应对投资者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位投行人士也曾向记者指出,上市公司如果虚构业绩,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第一道把关人,可能更容易发现问题,但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状况的审计只是有条件下的保证。投行作为独立财务顾问,仍需履行尽职调查、勤勉尽责。在此前提下,券商也有可能发现问题,尤其是造假数据较大的情况,应该会有蛛丝马迹可循。

“进击”的投行&屡次违规

近几年来,华泰联合证券投行业务发展较快,市场份额占比持续提升。例如,根据统计数据,截止8月25日,今年以来,由华泰联合证券保荐的企业,已有20家成功上市,这一数量在全行业中排名第五,市场份额占比为5.49%。另外,年内,华泰联合证券已保荐14.5家企业顺利过会。

但与此同时,其在IPO项目、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等投行业务上频频暴露出短板。

2019年下半年,华泰联合证券先后三次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涉及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ABS项目、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华泰联合证券在这些项目中担任保荐人或财务顾问的角色时,均存在多项违规情形。

2020年2月13日,上交所对华泰联合证券采取监管关注,彼时,上交所指出,在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拟以发行股份购买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的重组上市交易项目中,华泰联合证券未能对四通股份重组报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充分核查验证……3名项目主办人未尽到勤勉义务;故而,作为财务顾问的华泰联合证券及3名主办人被予以监管关注。

投行业务多次违规究竟是内控问题还是保荐代表人自身失误所致?在推进IPO项目、资产重组项目过程中,华泰联合证券主要通过哪些方式来确保业务操作流程的合规性?又如何管理直接操作这些业务的相关人员?另外,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下,券商扮演保荐人、财务顾问等角色时,主要面临哪些挑战?对于这些疑问,截至记者发稿前,该公司未作出回应。

华泰联合证券当下的处境只是券商行业迎来强监管背景下的一个缩影。去年以来,针对投行业务的监管已趋于常态化,证监会在定期公布投行业务违规处罚信息的同时,也会根据日常监管情况,同步公布处罚公告。

可以看到,今年以来,包括中信证券、海通证券、中信建投、中金公司等头部公司在内,已有十几家券商被监管采取了行政监管措施。虽然涉及的违规事项不尽相同,但投行业务违规占比较高,也不乏投行业务多次违规的机构。

对于券商投行业务屡次违规的主要原因,看懂研究院研究员张雪峰向记者指出,保荐代表人的职业道德可能存在瑕疵,过分追求自身的利益,而让一些有问题的企业“带病闯关”,忽视了这类企业对于资本市场的危害性。“对于券商及保荐人而言,拟IPO企业是客户,为了自身的利润,其有动力帮助企业粉饰业绩。另一方面,可能是监管机构对于券商投行业务的监管力度还不够,在衡量了违规成本和潜在收益之后,部分券商选择了违规。”他进一步解释。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监管部门仍在持续加强对投行业务的监督力度。监管层可根据执业质量评价结果对证券公司在保荐代表人管理、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频率等方面实行区别对待,并将执业质量评价结果纳入证券行业执业声誉约束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