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单位内部,领导者的性格对其他领导者和下属,甚至对单位的文化和政治生态都会产生影响。如果说性格决定个人的命运,那么领导性格就可能决定单位的命运。因此,领导者应该主动、有效地认知性格,并调适性格冲突,促进个人和组织的发展。
一个单位或部门的领导班子,通常由一个正职和一个以上的副职组成,他们彼此间很有可能产生性格冲突。领导者之间因性格产生的冲突,不仅是个人间的问题,还有可能受到领导岗位和职能的影响,放大为单位或部门层面的冲突,对组织的人、事、物等产生广泛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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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FIRST-
副职领导主动调适
与正职领导的性格冲突
关于性格差异的类型,目前被广泛了解并运用的,是瑞士人C·G·荣格的性格分类。
荣格将性格分为内倾型和外倾型两类:
内倾型的人通常以自我为中心,习惯于抵御外界以维持自我,不易信任他人,他们善思维而乏行为,常表现出少言、冷漠、孤僻、害羞等特征;
外倾型的人重视外界,会主动调整自己以维持与他人的关联,易于信赖他人,乐于行动,常表现出活跃、爱社交、对任何事物都感兴趣的特征。
性格只有差异,没有好坏之分;性格的差异与领导活动是水与舟的关系,利用好能“载舟”,不能恰当应对也会“覆舟”。
本研究利用C·G·荣格的性格分类,把性格间的冲突归结为两种:同类性格间冲突和异类性格间冲突,加上领导正职和副职两类岗位,总结出四种领导间性格冲突的类型,为设计应对正副职领导间性格冲突的思路和策略提供依据:
正职外倾型与副职外倾型性格间的冲突
正职外倾型与副职内倾型性格间的冲突
正职内倾型与副职外倾型性格间的冲突
正职内倾型与副职内倾型性格间的冲突
一个单位或部门的领导班子中,正副职领导间的性格互补是实现正面绩效的重要条件之一;反之,如何应对正副职领导间性格的“同性相斥”,是防止领导班子产生负面效果的重要课题。
不可忽视的是,研究领导间性格冲突的问题,除了关注“性格”这一主要因素,还必然关注“职务”这一重要因素的影响,特别是对于“副职”。
因为从形成领导力的“三力”角度来看,正职领导具有强制性的“法定权力”,而且大多数正职领导的“影响力”也因职务高而强于副职,所以正职领导与副职产生冲突时,更易于让副职屈从;如果正职领导的专业能力也强于副职,则更易于应对相互之间的冲突。但是,副职领导的境况则全然不同。
首先,他唯一具有强制性的法定权力肯定弱于正职;其次,他的影响力通常也因职务低而弱于正职;唯一可能具有相对强势的只有非强制性、非主体的专业力。
因此,副职领导相对于正职领导更需要应对领导间性格冲突的思路与策略。研究副职领导如何调适领导间的性格冲突,特别是与正职领导的性格冲突,具有更实际、更广泛的应用价值。
基于此,笔者根据已有研究成果的指导,通过访谈法、观察法获得的信息,结合自身担任正、副职领导工作的经验,并在实际的领导活动中开展了有限强度的性格冲突实验后,采用先思维、再行为的应对思路,对副职领导调适与正职领导的性格冲突提出以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