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动力资本违规承诺最低收益,深圳证监局发出春节后首张警示函

经济观察网 记者 狄文强2月20日,深圳市证监局官网发布了两份监管信息:《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新动力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及《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李树茂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这是春节后深圳市证监局开出最早的两份警示函。

上述《决定》内容显示,经查,新动力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在私募基金产品募集与管理过程中,存在私募基金产品募集完成后未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备案手续、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向投资私募管理办法者承诺本金不受损失及承诺最低收益等情形。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和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依据《私募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新动力资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决定》内容同时显示,依据《私募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对新动力资本的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李树茂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李树茂应当在收到本监管措施决定后,立即牵头督促公司开展整改规范工作,主动与投资者做好沟通解释,尽职履行基金管理人职责,杜绝产生新的违法违规行为。新动力资本也应当切实提高规范运作意识,持续加强业务管理,尽职履行基金管理人职责,杜绝产生新的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资料,新动力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主营业务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注册资本为1000万人民币,管理规模为0-5亿,公司全部职工数为7人。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工商信息查询系统显示,该公司曾经在2020年3月、6月、7月被列入失信企业,并且存在多笔劳动争议,被执行标的总金额达4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