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对商品净含量不合格生产企业依法处罚

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25日消息,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2020年总局组织开展了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国家计量监督专项随机抽查。此次抽查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标注抽样合格率为95.6%、净含量检验抽样合格率为92.5%,连续5年保持在90%以上,比较平稳。

抽查基本情况

此次在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等地共抽查企业557家,抽查米、面粉、食用油、杂粮、小食品、洗发液、化妆品、合成洗涤剂等8类定量包装商品1867批次,净含量标注合格1784批次,净含量标注抽样合格率为95.6%,净含量检验合格1727批次,净含量检验抽样合格率为92.5%。

抽查结果分析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指出,此次抽查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标注抽样合格率为95.6%、净含量检验抽样合格率为92.5%,连续5年保持在90%以上,比较平稳。从不同类型企业的情况看,此次抽查的30家大型企业的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标注与净含量检验抽样合格率均为100%,112家中型企业的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标注抽样合格率为96.3%、净含量检验抽样合格率为93.1%,415家小型企业的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标注抽样合格率为94.4%、净含量检验抽样合格率为90.7%。此次抽查显示,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标注合格情况好于净含量检验合格情况,大中型企业的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标注抽样合格率、净含量检验合格率高于小型企业的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标注抽样合格率、净含量检验合格率。具体如下:

米――此次抽查454批次,净含量标注合格442批次,净含量标注合格率97.4%,净含量检验合格397批次,净含量检验合格率87.4%。

面粉――此次抽查112批次,净含量标注合格107批次,净含量标注合格率95.5%,净含量检验合格104批次,净含量检验合格率92.9%。

食用油――此次抽查246批次,净含量标注合格237批次,净含量标注合格率96.3%,净含量检验合格225批次,净含量检验合格率91.5%。

化妆品――此次抽查38批次,净含量标注合格34批次,净含量标注合格率89.5%,净含量检验合格38批次,净含量检验合格率100%。

杂粮――此次抽查143批次,净含量标注合格140批次,净含量标注合格率97.9%,净含量检验合格143批次,净含量检验合格率100%。

小食品――此次抽查771批次,净含量标注合格733批次,净含量标注合格率95.1%,净含量检验合格721批次,净含量检验合格率93.5%。

洗发液――此次抽查20批次,净含量标注合格20批次,净含量标注合格率100%,净含量检验合格20批次,净含量检验合格率100%。

合成洗涤剂――此次抽查83批次,净含量标注合格71批次,净含量标注合格率85.5%,净含量检验合格79批次,净含量检验合格率95.2%。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各有关市场监管局(厅、委)要注重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专项随机抽查结果运用,建立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长效监管机制,提升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管效能。

一是不断完善随机抽查制度。承担此次抽查任务的市场监管局(厅、委)利用建立的“检查对象数据库”和“执法检查人员数据库”,运用“双随机”方式开展监督抽查,实现检查对象、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同时,存在定量包装生产企业数据信息不完整和数据更新不及时、基层执法人员少、难以满足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监督抽查技术要求等问题。有关市场监管局(厅、委)要整合利用好现有资源,不断完善、更新定量包装生产企业数据,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相关培训,使定量包装净含量计量监督双随机抽查工作制度健全、程序规范、结果公开。

二是持续提升服务企业意识。承担此次抽查任务的市场监管局(厅、委)依据《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不合格生产企业依法处罚,限期整改,并到期进行复查。各有关市场监管局(厅、委)要及时跟进正在整改进行中的不合格企业,将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企业名单报总局,由总局统一公布。此次抽查结果显示小型定量包装生产企业计量管理基础薄弱、计量保证能力欠缺等现象,有关市场监管局(厅、委)在加强监管的同时,要在企业自愿的原则下,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计量管理体系,提高企业的计量保证能力。

三是积极营造诚信守法氛围。各有关市场监管局(厅、委)要继续加强计量法律法规的宣传,有针对性地突出定量包装商品相关法规的宣传。积极推动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自我声明制度,不断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促进企业诚信守法。要充分发挥媒体宣传和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努力营造诚实守信、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促进计量监督管理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