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互联互通机制,进一步扩大沪深港通股票范围,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沪深交易所昨日分别发布新修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自2021年2月1日起实施。
《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本次修订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明确沪股通投资者交易科创板股票的适当性要求,符合香港相关规则界定要求的机构专业投资者方可通过沪股通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二是将深交所上市A+H股公司的H股纳入沪港通下港股通股票范围。
同时,自2月1日起,属于上证180、上证380指数成分股及A+H股公司的A股科创板股票正式纳入沪股通股票范围;科创板上市A+H股公司的H股及深交所上市A+H股公司的H股正式纳入港股通股票范围。
《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本次修改内容主要包括:深交所或上交所上市A股为风险警示股票、退市整理股票或暂停上市股票的A+H股上市公司的相应H股不纳入港股通股票;在联交所以港币以外货币报价交易的股票不纳入港股通股票等。
科创板股票纳入沪港通股票范围,是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一项重要举措,不仅扩大了互联互通投资范围,为境外投资者提供更丰富的投资标的,也将为科创板引入更多境外机构投资者,进一步完善投资者结构、提升国际化程度。
上交所表示,下一步将继续优化完善互联互通机制,持续吸引外资参与A股市场,推进资本市场高水平双向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