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和国际经验表明,一国经济在走向成熟的过程中,居民消费数量和质量的提高将成为经济增长和结构升级的重要推动力。
消费金融公司是消费金融市场的重要主体,以扁平敏捷的机制、丰富灵活的产品向大众客户的日常消费提供支持,在多层次消费金融服务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但随着消费金融市场竞争加剧,消费金融公司面临着越来越大的竞争压力,部分消费金融公司经营合规性、发展稳健性受到挑战。随着数量增多,消费金融公司发展方向、业务模式、客户定位的差异化显现,应实施差异化监管。
在这种背景下,银保监会发布《消费金融公司监管评级办法(试行)》是非常及时和必要的。《办法》有助于健全消费金融公司监管制度体系,引导消费金融公司加强风险防控,健康稳健发展。
应该说,近期一系列政策措施有助于规范消费金融市场秩序,防控各类金融风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更好地推动其健康可持续发展。特别是对大型互联网平台的垄断行为和无序扩张进行规制,有助于创造更加公平合理的竞争环境,对中小金融机构和科技公司是有利的。因此,要正确看待近期来的监管态度和监管行为。
2020年11月,银保监会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消费金融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在要求消费金融公司等明确定位及业务模式的同时,出台了适当降低拨备监管要求、拓宽市场化融资手段和增加资本补充方式等针对性措施。《办法》与《通知》一起,进一步明确了监管原则和要求,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将进一步推动消费金融公司行稳致远,提升消费金融高质量发展能力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消费金融并不天然就是普惠金融,但消费金融公司应成为普惠金融的重要提供者。在面对疫情冲击和经济下行双重压力之下,我国消费金融公司应通过让利客户、服务实体等措施,努力践行普惠金融的方向和使命。
金融科技是消费金融的核心竞争力。2021年,消费金融行业应深化金融科技应用,提升运营效率,适度降低信贷利率、降低客户成本,并加强贷款流向监控。消费金融公司还可以通过数字化手段精准识别、精确匹配,积极满足“路边摊”“夫妻店”等个体经营户群体消费金融服务需求,帮助其改善生活状况,助力经济复苏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