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文件称,为进一步深化广州市人才入户制度改革,促进人力资源集聚和优化配置,优化人口结构,该局起草了《广州市差别化入户市外迁入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据悉,公开征求意见的日期为2020年12月16日至12月25日。
《意见》指出,差别化入户,是指在广州市差别化入户实施范围内就业或创业,符合相应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入户广州。
具体而言,广州实施差别化入户政策的实施范围为白云区、黄埔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区和增城区7个行政区。
在广州差别化入户实施范围内就业或创业,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将户籍迁入广州市市,在差别化入户实施范围内的行政区办理登记入户。包括拥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单证),或拥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学历,或全日制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人员;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申报时须在差别化入户实施范围区域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此外,符合本办法的人员,准予其配偶、未成年子女随本人同时将户籍迁入广州市差别化入户实施范围的区域。人员未在差别化入户实施范围区域内具有住宅房屋地址登记入户的,在其工作单位集体户或差别化入户实施范围区域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入户;无法通过上述办理入户的,在其工作单位注册所属的公共集体户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