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圈“开门红”大战正酣 实际收益或没那么“香”

2020年最后一个月,保险圈年度“开门红”大戏已全面铺开。“受疫情影响,2020年‘开门红’基本是低调收场。2021年的‘开门红’,势必要铆足了劲冲一波业绩。”保险业人士指出。

从各大险企主打的开门红产品来看,“年金+万能”组合形式最为普遍。一般而言,这类开门红产品通常以收益高、限量抢购为卖点。然而,这类产品的真实收益成色几何?

又到了拼业绩时

“近期我的朋友圈都被保险代理人、经纪人刷屏了,他们都在推荐各种保险‘开门红’产品。”有消费者告诉记者。

还有保险经纪人说:“又到了拼业绩的时候。代理人也好,经纪人也罢,到了这个节点对各种增额寿险、年金险一个劲儿地推荐。”

每年四季度到来年一季度,通常是保险行业销售旺季,也是保险圈年度大戏“开门红”时间段。“这段时间不少单位会发年终奖,消费者钱包比较鼓;元旦、春节”双节“期间,大家习惯性”买买买“,花钱也大度。保险公司在这时候推出新产品搞促销也是非常机智。”某金融从业人士表示。

“一年一度‘开门红’,可谓是保险行业的‘双十一’。每年年末岁初,各大险企均会推出新品进行促销。由于今年年初疫情影响,部分险企在9月就已率先开启2021年‘开门红’,目前各大险企‘开门红’工作已全面铺开。”一位保险经纪人表示。

从往年数据情况来看,“开门红”作用确实不容小觑,对全年保费贡献颇大,业界也流传着“开门红,全年红”的说法。

对于本轮“开门红”产品销售前景,部分机构人士表示乐观。国泰君安非银金融行业首席分析师刘欣琦指出,上市险企均较往年提前启动“开门红”,预计销售期限宽裕将有助于提升销售规模;此外,资管新规下银行理财产品非保本属性叠加当前收益率下行,保险“开门红”产品设计更激进,普遍缩短存续期限有利于提升销售规模。招商证券研报指出,“开门红”新单高增几成定局,背后原因主要是保险公司积极备战,以及年金险产品对居民的配置吸引力上升。

“年金+万能险”产品成主力

记者梳理各大险企目前已推出的“开门红”产品发现,“年金+万能”组合形式最为普遍,可谓险企“开门红”的主力产品。

本轮保险圈“开门红”大战中,打响“第一枪”的是中国人寿。今年9月中国人寿开始为“开门红”活动预热,主推“鑫耀系列”产品。中国太保紧随其后,10月推出一款“两全险+万能险”的双主险产品——“鑫享事诚”。此后,中国平安、中国人保、中国太平、新华保险纷纷行动,“开门红”之战正式打响。

“年金+万能险”产品何以成为险企“开门红”主力?有分析称,此类保险是兼具保险和投资理财双重功能的险种,在年末岁初推出有较好的“吸金”效果,能助力保险公司迅速提升保费收入规模。

“保险公司‘开门红’主打这类产品。相较于市场中的理财产品,它确实对消费者有一定吸引力。”某保险经纪人分析,“保险公司在‘开门红’期间推出的‘年金+万能’‘两全+万能’产品,确实可以满足当下家庭财富配置需求。”

据记者统计,目前除了中国太保主推产品为“两全+万能”形式外,其余险企主推产品均为“年金+万能”形式。从万能账户保证利率来看,中位数是2.50%,其中中国人保推出的“温暖金生”最高,达3.0%;中国平安旗下两款产品最低,为1.75%。保证利率相当于兜底利率,是万能账户合同中规定的利率,如果最后实际结算利率低于保证利率,那么险企会将差额补到万能账户中。从结算利率来看,以上产品万能账户10月结算利率均保持在5%左右。

实际收益或没那么“香”

保险“开门红”产品真实收益真的有那么“香”吗?

记者从保险界人士处了解到,夸大年金产品收益成为“开门红”期间被吐槽较多的一个点。

对于“年金+万能”形式的保险产品,可以分两部分来看,即固定领取年金、万能账户收益。

“关于万能账户,可以简单理解为一个资金放进去可以产生收益的账户,类似余额宝。它有三个利率,保底利率、实际结算利率、演示利率。演示利率仅起到演示作用,可以忽略。保底利率写在合同里,实际结算利率每月会浮动,具有不确定性。”上述保险经纪人指出。

保险人士告诉记者,IRR即内部收益率是衡量上述保险产品是否值得投资的一个重要指标。IRR是资金流入现值总额与资金流出现值总额相等、净现值等于零时的折现率,通俗来讲,可以理解为在复利情况下投资的平均年化收益率。“一般此类产品的IRR很难超过2%。”

另一位保险经纪人说:“附加了万能账户就会有利息,有了利息就会有人跟你说复利、利滚利等。但复利都是浮云,一切以年化利率为准。”

“如果单纯追求收益,年金险没有太大优势。但年金产品的最大特点和优势是确定性支付。”一位保险人士指出,其核心竞争力不在收益,而在于长期、稳健、相对安全且能提供持续现金流。“年金险安全性非常高,可以媲美银行存款;稳定性也很高,可以帮消费者强制规划养老、子女教育等方面的资金需求,未来可使用的资金能够明明白白预见。家庭财富传承也可通过年金领取的方式,把资金传承给特定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