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仲:巴塞尔协议核心要求 在任何时代对任何金融机构都为必需

北京金控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范文仲11日在京出席十五届21世纪亚洲金融年会时发表演讲称,巴塞尔协议是在总结过往金融危机的教训基础上制定的,其核心是金融机构资产扩张要匹配合适的资本,简而言之就是“有多大本钱,做多大买卖”。这个要求不论在任何时代,对任何金融机构都是必需的。

“不论以什么样的名义,如果让一个机构或者资产的估值脱离了现实的基础,用各种金融的创新语言支撑过高的杠杆率,都会导致整个金融体系的泡沫化,引发系统性风险。”范文仲说,中国金融体系的规模还在不断上升,业务的复杂度也不断上升,这就需要更加完善的制度和监管规则来约束风险。

范文仲认为,在任何时代,任何机构进行金融创新都要有风险意识。这个风险意识不光是金融机构要有,参与创新的科技企业也要有,要遵守共同的基本规则。金融业天生具有脆弱性,金融创新并没有改变金融风险的本质。同时,他对创新监管给出了三大原则建议。

一是要以金融功能和风险实质监管取代机构名称监管。增强监管的穿透性、统一性和权威性,依法将金融活动全面纳入监管,对同类业务、同类主体一视同仁。

范文仲指出,如果某机构具有社会集资功能,无论叫银行、信托、P2P,还是科技公司,都应当设立严格准入机制持牌经营;只要具有期限错配和流动性转换的特征都要满足流动性监管要求;只要进行显性或隐形收益承诺就要具备损失吸收能力。

二是要按照系统重要性的维度来监管,把握好鼓励金融创新和促进风险防范的平衡。当创新金融机构处于新生期时,可以通过设立监管沙盒或试点项目适当放宽监管要求,减少其合规成本,积极鼓励创新,同时监管部门对试点项目保持密切关注和双向沟通。

随着金融机构的不断成长,一旦资金数额或客户数量突破一定门槛,监管标准以及合规要求就要不断提升,监管强度也要不断加大。

三是要防止核心社会资源的垄断,甚至防止高价。范文仲举例称,春秋战国时期,齐国的管子就提出了“轻重论”和“奢简论”,认为百姓生活的必需品,如粟谷,一定要便宜,而其他奢侈品可以贵,如果反过来就会形成社会动荡。

他认为,其实科技创新也一样,应认识到数据是核心的金融资源,像空气和水一样,一定要开放和透明,必须保持低价格才能降低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成本。如果把社会核心经济资源的价格炒得很高,经济社会发展就会受到抑制。

范文仲还强调,要对数据的采集和使用怀有敬畏之心,应该清楚界定数据的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收益权这“四权关系”,科学把握使用的便捷性、数据安全性、数据主体的隐私性的“三性平衡”。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坚持授权、脱敏、留痕等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