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生态红利 专家建议脱贫要有优质公共资源的转移支付

2020年后,如何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截断贫困之源?这是近来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话题。

在生态环境部今天(14日)主办的“2020全国扶贫日·生态环保扶贫论坛”上,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研究员潘家华在做主旨发言时表示,中央财政的扶贫专项、转移支付,以及对口支援(发达地区财政收入的0.5%无偿支援对口贫困地区)是中国特有的制度优势,应进一步将这一制度优势理性优化,整合资源,彻底截断贫困之源。

潘家华说,贵州、重庆分别有800万、300万外出务工人员,可以考虑将这些务工人员“在东部务工地就地户籍居民化”。这样,贵州、重庆三峡库区的贫困可以根除,生态自然修复。

他说,发达地区支援贫困地区,“不是给钱给项目,而是市场对接,将贵州、三峡库区的优质生态原材料与资金、技术融合而形成优质生态产品,实现市场对接”,进而放大生态红利。

潘家华还建议,发达地区的优质社会公共资源,例如教育、医疗、科研院所,可布局到生态优势相对较好而又脆弱的西部地级市乃至县乡,从根本上提升(当地)人力资本,(使之)成为保护生态环境和高质量发展的源动力。他认为,这种优质公共资源的转移支付,效果远高于财政货币的转移支付。

不过,第一财经记者在论坛上注意到,多位政府官员和专家仍坚持认为,贫困地区应立足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尽快实现由外部“输血”向自我“造血”转变。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扶贫研究院教授、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汪三贵在主旨发言时表示,贫困地区应注重发展特色产业。

“贫困地区的资源条件不适合生产大宗农产品。”汪三贵分析说,贫困地区生产大宗农产品不能形成规模,生产和流通成本过高,大宗农产品市场价格低,面临着国内和国际市场的竞争。而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和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全社会对贫困地区高质量的绿色和有机农产品、乡村休闲旅游等形成了新的需求。

汪三贵认为,贫困地区应采用“重质轻量”的产业发展路径,通过财政支持、金融支持等手段,提高贫困农户的组织化程度,建立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参与特色产品开发。

论坛上,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清华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副院长王亚华也表示,中国的贫困地区与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在空间上高度吻合,贫困问题与生态问题密切相关,生态扶贫在脱贫攻坚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应持续深化生态优先和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因地制宜拓展生态振兴多元路径。

王亚华说,四川、云南、贵州等10个省市中,有504个国家级贫困县,既是重点生态功能区所在县,又是国家级贫困县的有324个。重点生态功能区所在县中国家级贫困县的比例高达80%。在青海省和重庆市,所有的重点生态功能区所在县都是国家级贫困县。

“2020年后的扶贫工作将由消除绝对贫困,向缓解相对贫困转变,相对贫困标准下的低收入人群和相对贫困区域仍将向中西部地区聚集,以西北、西南地区为代表的生态环境脆弱区域将是主体。”王亚华说,生态扶贫应坚持与乡村特色生态产业相结合,与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相结合。

如何处理好污染防治与脱贫攻坚、防止返贫的关系,这也是人们较为关注的话题。

论坛上,生态环境部副部长庄国泰介绍,生态环境部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充分考虑到贫困地区的实际情况,引导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向贫困地区倾斜,2018年至2020年,中央财政安排生态环保资金1482亿元,用于支持各地区特别是14个集中连片贫困地区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解决了一批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

庄国泰介绍,“十三五”以来,生态环境部已累计安排中央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资金258亿元,支持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了13.6万个建制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其中,覆盖了284个国家级贫困县的2.46万个建制村。

庄国泰表示,今后一个时期,生态环境部将关注“三个转变”,即扶贫工作对象由特定贫困人群,向边缘人群和非贫困人群全覆盖转变;政策设计从“输血”向“造血”转变;从“特惠”向“普惠”转变。“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保持生态环保和扶贫政策的稳定连续。”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