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DT,MCA尚未就如何处理非货币化后的税收案件达成共识; 6月30日截止日期可能会错过

中央直接税局(CBDT)计划在6月30日的截止日期之前无法处理涉及公司事务部(MCA)淘汰的公司的评估案。

CBDT希望复兴这些公司,以便可以向他们收取未付的税款。

消息人士告诉Moneycontrol,CBDT和MCA仍在讨论是否有法定要求恢复这些公司,以便可以对它们提出税收要求。

此外,许多税务官员也当选总统,这减缓了这一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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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DT上个月发布了一项中央行动计划,将最后期限定为6月30日,以完成针对《 2013年公司法》第248条第5款“剔除”的公司向美国国家公司法法庭(NCLT)提交参考文件的工作。

但是,马华公会认为没有必要复兴被罢免的公司以收取欠他们的税款。

MCA的消息人士告诉Moneycontrol,《公司法》第248条允许从公司收取法定税款,而不必对其进行振兴。

CBDT已经确定了4000多家被淘汰的公司以征税。

另一位消息人士说,当MCA暗示取消对CBDT的回应后,CBDT并没有做出反应,之后立即取消了对公司的制裁。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税务专家说,提高对这些公司的税收要求是没有道理的。税务专家说:“ MCA之所以取消这些公司,是因为它们没有任何值得一提的业务,应如何要求他们纳税。”

一位所得税官员表示,该部门还将重点关注将根据《破产与破产法》向NCLT求助的公司。

该部门最近意识到,它必须将自己列为公司的经营债权人,以便有资格在IBC的债务解决程序中获得其应收账款。

例如,到目前为止,孟买所得税部门尚未提出任何申请,希望将其列为IBC的经营债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