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阳城01、16阳城02、18阳城01、18阳光04债券购回基本方案的公告》,拟使用自有资金22,720.80万元对2021年内所有到期公司债券进行提前购回,购回范围包括16阳城01、16阳城02、18阳城01、18阳光04,合计存续规模431,737.81万元,本次计划购回比例5%,购回价格均高于当日收盘价。
公告称,为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公司结合当前市场情况、投资者需求、公司实际经营及财务状况,以自有资金进行债券提前购回。具体购回债券如下:
1、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6阳城01,债券代码112436。
2、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16阳城02,债券代码112452。
3、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8阳城01,债券代码112770。
4、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18阳光04,债券代码114405。
公告显示,16阳城01债券购回价格为106.1363元/张(含息含税),16阳城02债券购回价格为105.3770元/张(含息含税),18阳城01债券购回价格为105.0597元/张(含息含税),18阳光04购回价格为103.6697元/张(含息含税),均高于当日收盘价。
事实上,本次债券购回为阳光城集团半年内第三次购回,此前已完成一次公司债券购回(购回本金13.46亿元)和一次美元债购回(购回本金1000万美元)。阳光城集团表示,若本次债券实际购回资金总额不满人民币22,720.80万元,公司计划继续使用剩余未使用金额(22,720.80万元-本次债券实际购回资金总额)对存续公司债券的全部或部分进行购回;若本次债券实际购回资金总额已满人民币22,720.80万元,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酌情考虑是否继续使用自有资金对存续公司债券的全部或部分进行购回,具体购回事项以后续公告为准。
此外,据了解,阳光城集团当日成功发行了2021年第二期小公募21阳城02,期限2+2年,规模10.00亿元,票面利率7.30%。发行该债券目的在于为阳光城集团债额度的新旧切换做统筹考虑,其中8亿元用于置换4月12日已兑付19阳城02的自有资金、2亿元用于偿还后续到期/回售公司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