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发布房产”新政八条“!楼市真要降温了?

4月6日,资本邦了解到,昨日合肥市人民政府发布房地产“新政八条”,涵盖学位制、二手房限购、热点楼盘“摇号+限售”等方面,并明确不低于30%比例的房源用于刚需购房。《通知》自4月6日起施行。

八条新政的主要内容包括:稳定增加居住用地供应,实行市区学区内成套住房入学年限政策,深化住房限购措施,实行市区热点楼盘“摇号+限售”政策,从严调控商品住房价格,加强住房贷款审慎管理,加大租赁住房建设力度,严厉打击各种房地产市场乱象。

首先,在稳定增加居住用地供应方面,新政提出,2021年,合肥在近年居住用地平均供应量的基础上增长10%,确保全市不少于9000亩,单列租赁住房用地900亩。

在学区房方面,合肥实行市区学区内成套住房入学年限政策。在执行现行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基础上,实行同一套住房,6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小学1个学位,3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初中1个学位,多胞胎、二孩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除外。

在深化住房限购的措施上,主要针对二手房。新政明确,暂停市区范围内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滨湖新区、政务文化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其他区域指定学校的学区范围内购买二手住房。

在热点楼盘“摇号+限售”政策方面,新政提出,加强房源信息公开监督,对登记购房人数与可售房源数之比大于(含等于)1.5的热点楼盘,均应实行摇号销售,并由公证机构公证。

此外,在公证摇号销售商品住房时,新政特别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提供不低于30%比例的房源用于刚需购房。摇号所购房源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3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在商品住房价格上,新政提出,新取得的居住用地,实行住房项目均价控制,商品住房平均备案价格不得突破土地出让前预测均价;从严控制楼幢计价面积,未列入容积率计算的地下部分不得作为住房面积对外销售;合理确定楼层差价,同一幢楼的同一套型价差幅度原则上控制在10%以内。

合肥明确要加强住房贷款审慎管理。加强个人住房贷款首付资金来源、最低首付比、偿债收入比、贷款资质的审查,严肃查处经营贷、抵押贷流入房地产市场行为。

在租赁住房建设力度上,合肥新政要求多渠道增加租赁房源供给。2021年,力争再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2万套(间)以上,着力解决好新市民和青年人的住房问题。

最后,新政强调要严厉打击各种房地产市场乱象,具体包括:

第一,严禁房地产销售中任何形式的价外加价行为;第二,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收取或者委托第三方收取房价款以外的团购费、咨询服务费、信息费等任何费用,不得以捆绑搭售车位、储藏间、委托装修等任何形式加价或变相加价销售;第三,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销售新建商品房的,除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合理佣金外,禁止向购房人或通过第三方向购房人收取购房价款之外的任何费用;第四,严禁通过网络、自媒体等煽动房价上涨、渲染市场恐慌情绪、哄抬房价、恶意炒作市场等行为。

从房价表现来看,根据3月15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1年2月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合肥新房销售价格环比涨幅0.6%,同比涨幅5%;二手房销售价格环比涨幅0.8%,同比涨幅5.8%。其中,二手房价格环比涨幅排名全国第六,前五个城市分别是上海、北京、广州、深圳、西安。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提到,合肥市发布房地产新政8条,进一步体现了大城市房地产政策趋严的导向。合肥房地产自去年四季度开始,炒作现象增加,此次政策比较及时,相关政策条款势必对后续市场稳定发挥积极的作用。

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分析师陈霄也表示,该条政策较为新颖和精细,将限价精细化至对楼层价差的控制,防止一些开发商钻漏洞的行为,进一步稳房价、稳地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