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2月7日11时讯(董进)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从市住房城乡建委获悉,日前重庆市出台了《重庆市城市综合管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力争“十四五”期间城市新区新建道路综合管廊建设率达到30%以上,让城市更加干净整洁有序、山清水秀城美,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
城市综合管廊是指城市内用于集中敷设供水、排水、燃气、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等两类及以上市政公用管线的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包括干线、支线、缆线管廊,是建设韧性城市、安全城市的重要内容,是城市的“里子”工程、良心工程。
截至2020年底,我市累计建成管廊126.9公里,完成投资56.7亿元,在已建成管廊区域有效缓解了“马路拉链”、“空中蜘蛛网”等问题,降低了管线事故发生率,美化了城市景观,增强了城市韧性,提升了城市品质,保障了“城市生命线”安全。
为解决制约我市综合管廊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持续推进综合管廊系统建设,提升综合管廊管理水平,市政府审议出台了《重庆市城市综合管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办法》共二十九条,适用于我市城市规划区内从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运营、维护等相关活动,内容涵盖管廊建设资金统筹、有偿使用收费、规划建设管理、强制入廊管理、运营维护管理、智能化建设等方面,充分衔接落实了上位法《重庆市城市管线条例》,赋予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统筹综合管廊全寿命周期管理的职责,提出了新、改、扩建市政管线工程以管廊形式规划建设的要求,明确了今后我市城市管线廊化建设的高质量发展方向。
据悉,《办法》系全国首部专门针对综合管廊管理的省级政府规章,在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中首开先河,为国家和其他省、市开展相关立法工作提供了借鉴依据。《办法》将系统性解决我市管廊规划统筹不强、建设资金保障缺位、强制入廊力度不够、收费管理制度缺失和运营管理无序等关键问题,将有力保障综合管廊安全运行,促进综合管廊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