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总结2020年和“十三五”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分析面临的形势和问题,提出2021年工作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会议要求,2021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包括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方案,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大力发展租赁住房,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
会议指出,2020年,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其中,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方案,因城施策、分类调控,加强金融土地政策联动,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房地产市场保持平稳运行,基本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住房保障工作扎实推进。推进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试点,大力发展政策性租赁住房。1~11月,全国各类棚户区改造开工206.9万套,超额完成年度计划任务。
会议指出,“十三五”时期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新成就。其中,住房发展向住有所居目标大步迈进,2019年城镇、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分别达到39.8平方米、48.9平方米;全国棚改累计开工超过2300万套,帮助5000多万居民出棚进楼。城市建设发展成就显著,新型城镇化深入推进,城市数量达到684个、城市建成区面积达6.03万平方公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城市人居环境显著改善。
会议要求,2021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全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切实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和品质提升,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快建设宜居、绿色、韧性、智慧、人文城市。完善城市空间结构,构建以中心城市、都市圈、城市群为主体,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快建设完整居住社区,推动物业企业大力发展线上线下服务业。深入开展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试点工作,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机制和运行模式。
二是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方案,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全面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强化城市主体责任,完善政策协同、调控联动、监测预警、舆情引导、市场监管等机制,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
三是大力发展租赁住房,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加强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加快补齐租赁住房短板,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加快构建以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做好公租房保障,在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重点发展政策性租赁住房。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加快培育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建立健全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整顿租赁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和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