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原副部长张弘力今日在“新格局下政府债可持续发展”研讨会上表示,要从经济发展、债务规模与偿债能力多重视角来历史辩证地看待我国的政府债务问题。
由中国国债协会联合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市财政局共同举办的 “新格局下政府债可持续发展”研讨会今日在宁波召开。
目前,对于当前政府债务规模问题,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个是消极批判性,一个是积极效应性。一方面是认为政府债务规模急剧增加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债务风险。另一方面是认为在特定的历史形势下,政府债务规模的扩大也促进了经济发展,积累了一批优质资产。
张弘力表示,从多年来我国政府债务功能不断演进的过程来看,政府债务的宏观调控功能逐渐强势,而传统的弥补赤字财政平衡的功能渐弱,已然成为政府提振经济景气或抗平经济波动的逆周期宏观调控的工具。所以要从经济发展、债务规模与偿债能力多重视角来历史辩证地看待我国的政府债务问题。
张弘力表示对待债务问题,应该坚持四个原则。
第一,坚持适度举债的原则。要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宏观调控和平衡财政收支的需要,科学确定债务规模和债务水平。
第二,坚持效率的原则。讨论中国政府债务问题的关键不单纯是规模大小的问题,重要的是资金使用效率。要统筹考虑债务资金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从而增加财政收入,使债务负担与偿债能力相匹配。以此科学设计债务结构和债务期限,通过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带动效益和乘数效益激活经济发展内生的动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第三,从避免财政金融风险交叉传染的角度避免政府债务风险货币化。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第四,按照国际通行的警戒标准科学评价我国政府债务风险和债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