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副主席曹宇11月28日在2020中国金融学会学术年会暨中国金融论坛年会上表示,始终将是否有利于支持实体经济、是否有利于防范金融风险、是否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这“三个有利于”原则,作为衡量金融创新合理性的基本标准,坚决打击偏离实体经济需求、危害金融稳定、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伪创新”“乱创新”行为。
曹宇表示,经过银保监会与各部门通力合作,银行业保险业的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一是充分发挥银行业主力军作用。银行业现有机构数量超过4600家,占全部金融机构数量的86%;资产规模约315万亿元,占金融业总资产规模91%。截至目前,银行信贷融资占社会融资总量的61%,表内外投资债券占同期债券市场余额的67%,有力支持了实体经济发展。二是更好发挥保险业服务保障功能。今年前10个月,保险业承保金额共7349万亿元,赔款和给付支出1.1万亿元。同时,保险资金投资股权和债权21万亿元,为资本市场发展、重点领域建设提供了长期稳定支持。
“在新发展格局下,金融监管者肩负着新的使命任务,需要不断探索新形势下的监管理念和方法,持之以恒提升监管有效性,形成监管与市场的良性互动和正向激励。”曹宇表示。
首先,要尊重金融规律。一是要坚持把防范金融风险作为首要目标。二是要坚持把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任务。三是要坚持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重要使命。监管者要把消费者保护贯穿监管全过程,对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零容忍”态度。
其次,要保持监管定力。“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国内外环境发生深刻变化,金融监管应立足于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基本格局,树立底线思维,保持战略定力。”曹宇表示,一是要坚持专业专注的定力。二是要坚持依法监管的定力。“我们要始终保持监管规则透明度,维护监管尺度一致性,无论对中资还是外资机构、国有还是民营机构,均一视同仁,适用一致监管标准。”
第三,要释放机构活力。“目前,我国金融供给不平衡、不充分,与金融需求多层次、多样化的矛盾,仍然比较突出,激发金融机构市场活力、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同样重要。”曹宇说。
他表示,一是处理好加强监管与支持创新的关系。始终将是否有利于支持实体经济、是否有利于防范金融风险、是否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这“三个有利于”原则,作为衡量金融创新合理性的基本标准,坚决打击偏离实体经济需求、危害金融稳定、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伪创新”“乱创新”行为。二是处理好大型机构与中小机构的关系。关注不同类型机构在自身资源禀赋、业务生态、市场定位、发展战略等方面的差异和特色,做实分类监管和差异化监管,努力营造各类金融机构错位发展、优势互补、细化分工、有序竞争的良性金融共生环境,满足多层次、多元化的金融需求。
曹宇认为,在新发展格局下,金融业和监管者共同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银保监会将坚守原则底线,加强现代监管体系建设,改进监管方式方法,提升监管效能。
一是不断强化机构监管。法人机构是金融业务的基本载体,也是金融风险的初始源头,更是防范金融风险的第一责任人和第一道防线。目前,我国已确立了以机构监管为主的监管运行体系,为我国金融业长期稳健运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要利用好、发展好这一基本经验,以机构监管为核心,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为抓手,以市场准入、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为轴线,强化金融机构资本监管、流动性监管和偿付能力监管,实现对法人机构的多维度、深层次、全周期监管。
二是实现风险全覆盖监管。随着综合经营的不断探索,跨行业、跨市场的交叉性金融风险日益突出,“监管真空”和“监管重叠”交织存在。在机构监管基础上,要更加注重功能监管与机构监管的有机结合,织密监管矩阵,拓宽监管视野,延伸监管链条,穿透识别风险本质,做到机构、业务和风险监管全覆盖。
三是大力推进协同监管。目前,我国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约8%,金融业已融入社会运行各个方面,单纯依靠金融管理部门难以实现监管目标。要在金融委的统一指挥下,强化监管部门与宏观管理部门之间、金融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工作协同,既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协同联动,紧密沟通。要更加注重宏观审慎监管、微观审慎监管、行为监管的协调效率,形成跨市场、跨行业风险防线;更加注重金融政策、产业政策、财政政策的优化组合,形成政策措施合力;更加注重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形成金融风险防控的全国“一盘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