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小时候“穷怕了”,早餐从不喝牛奶的吉林信托原董事长高福波,又是何以在北京金融街,用茅台酒纸壳箱装走了百万现金?
在被吉林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不到一年时间后,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一则刑事判决书,揭露了吉林信托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高福波受贿案的更多细节。
判决书显示,2012到2016年间,高福波为玄盛资本实控人陈某两次“帮忙”,并分两次总计收取了其450万元贿赂。其中,在第一次收取陈某贿赂时,常驻吉林省的高福波更是特意前往北京,乘坐一辆奥迪轿车来到金融街购物中心,用茅台酒纸壳箱装走百万现金后扬长而去。
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此前的报道,高福波因长期在吉林省金融领域工作,私下被省内农信系统称为“金融教父”。而向高福波行贿的陈某,也可谓是“胆大包天”,其在向吉林延边农商行、延吉和润村镇银行骗贷3亿元后,公然利用骗贷资金变相入股延边农商行,成为了该行第二大股东。
自称早餐不舍得喝牛奶
“金融教父”用茅台酒纸壳箱装走百万赃款
公开资料显示,高福波,男,吉林通化人,1981年8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从职业履历看,自2000年起,高福波先后担任过吉林省白山市农村信用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主任助理兼资金信贷处处长,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委员、副主任等职务。
2007年6月,高福波开始任吉林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直至2015年10月辞职。2018年12月,吉林省纪委省监委官网发布消息称,吉林信托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高福波涉嫌严重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正接受监察调查。随后2019年11月,吉林检察机关依法对高福波涉嫌贪污、受贿、行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案提起公诉。
随着高福波落马,部分曾向其行贿的人员亦遭到了司法机关审判查处。2020年8月17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一起刑事案件,便揭露了高福波受贿细节的冰山一角。
判决书显示,2012年6月和9月,玄盛资本实控人陈某曾为永泰能源公司向吉林信托申请办理两笔短期借款,一次2.9亿元,另一次2亿元。陈某自述称,由于资金用款急,正常手续繁琐、时间长,其便找到高福波,请他同意快速放款后。
为迅速放款,高福波安排工作人员,仅用永泰集团董事长的个人名义担保,没有抵押,在贷前没有实地调查,事后补签审批和会议记录的情况下,为永泰能源快速放款。
2012年10月,高福波电话约陈某到长春南湖附近长白山宾馆见面,称北京某集团公司王某被查,因其曾向高福波送过字画、巨额钱款和北京市朝阳区的一套房产,需要花钱处理,数额为150万元。
陈某表示,由于高福波帮其为永泰能源公司快速放贷,遂同意给其150万元。按高福波的要求,陈某将赃款装在一个茅台酒纸壳箱里,按指定时间、地点送到北京金融街购物中心。高福波随后前往该地,乘坐一辆奥迪轿车将赃款运走。
2015年底,陈某再次找到高福波进行融资,称要做山西证券的定增项目。高福波表示,他是通过九台农商行董事长高兵融资7.5亿,认购中吉金投稳赢2号A级份额;陈某出资2.5亿认购了B级份额,最后由中吉金投的名义购买10亿元山西证券定增。值得注意的是,资料显示,高福波不仅曾是吉林信托的董事长,还曾担任中吉金投董事长。
据山西证券2016年1月的公告显示,中吉金投彼时认购了7993.60万股,持股比例达2.83%,发行股票价格为12.51元/股。
2016年10月,山西证券解禁期来临,但股票价格却远低于增发时的购买价,抛售股票便会造成亏损。为此,陈某请求高福波协调九台农商行办理项目展期,并给予了300万元好处费。高福波随后同意,并协调办理了项目展期。
至此统计,仅陈某一人,便曾向高福波行贿共计450万元人民币。而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在落马后,高福波曾对外声称,自己家“早饭从来不喝牛奶,很少吃鸡蛋,就喝点粥吃点咸菜完事儿。”
行贿人亦非“等闲之辈”
骗贷3亿入股延边农商行成第二大股东
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此前的报道,高福波因长期在吉林省金融领域工作,私下被省内农信系统称为“金融教父”。而在该案中向高福波行贿的陈某,也可谓是“胆大包天”。
判决书显示,陈某,女,1979年10月12日出生于吉林省农安县,大学文化,玄盛资本实际控制人,深圳市光大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实际负责人,深圳万容控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2016年,为完成二级监管指标,延边农商行计划增资扩股,并在全国银行同业里公开通知募股事宜。彼时,陈某在朋友的介绍下与延边农商行取得联系,并与时任延边农商行行长李某等人碰面。
同年11月,陈某控制的玄盛资本向延边农商行缴纳1000万元入股保证金,而后转了2亿元给该行,作为增资款。同时,玄盛资本又以深圳光大财富、深圳万安兴业、玄盛资本3家公司的名义,在延边农商行及其旗下延吉和润村镇银行合计贷款3亿元。
其中,1.275亿元贷款用于入股延边农商行,其余贷款偿还入股资金2.1亿元中的部分款项,最终变相入股延边农商行。
天眼查显示,2017年1月,延边农商行总资本由12亿股增至16.35亿股。其中,玄盛资本认购1.35亿股,占该行总股本的8.26%,为第二大股东。
延边农商行财务总监韩某在证词中表示,延边农商行贷款给陈某3亿元,入股资金只有3750万元是自有资金。这三笔贷款明面上的手续是合规的,但是1亿元贷款的尽职调查报告延边农商行没有实际去做。
该行行长李某也在证词中表示,陈某所提供的贷款材料是否真实,银行不好判断,贷款手续明面上符合规定,实际贷款两公司有关联,玄盛资本是本行股东,以股权质押给自己公司做反担保,该行在明知不符合规定情况下默许,没有严格审核就放款了。“审贷委员会开会时所有参会人员都知道这两笔贷款是用陈某入股的股权作质押,但行里为完成指标不影响业务开展,全体签字同意。”
2017年,延边农村商业银行向玄盛公司支付年度红利人民币2025万元。因玄盛公司未达到监管要求,在2018年1月26日退股时向延边农商行索要溢价款人民币950万元,玄盛公司最终非法获利合计人民币2975万元。
陈某违规入股延边农商行的行为,并未逃过监管机构的眼睛。2019年10月,吉林银保监局开出罚单,延边农商行因股东以信贷资金入股、违法收购本公司股份分别被罚款50万元。另一方面,陈某因涉嫌行贿罪,于2019年1月19日被留置,同年5月2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6日被逮捕。
2020年6月5日,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玄盛资本犯单位行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骗取贷款罪,决定执行罚金70万元;陈某犯单位行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骗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同时,玄盛公司违法所得2975万元依法追缴,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
此后,陈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7月27日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