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在监管单位的指导和支持下,保险行业最早介入个人养老金管理领域。尤其是个人税延养老保险由于具有税收优惠政策,标志着中国养老金第三支柱破局。未来第三支柱养老金应该包含储蓄存款、养老理财、专属养老保险、商业养老金,养老目标基金等。养老保险公司作为重要的产品供给方,具有独特的价值。
首先,发展养老金第三支柱要兼顾多层次和多样化。“十四五”规划提出,发展多层次、多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提高企业年金覆盖率,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也就是说,第二、第三支柱要继续强化。就第三支柱而言,无论最终出台的政策界定是什么,都应该将税收优惠和非税收优惠的合格产品纳入总体规划,应该把正规就业人群和新业态从业人员或者灵活就业人员同等重视。尤其是新业态或者灵活就业人群,现在已经是两亿人的群体了,他们对养老有更加迫切的需求,这也是对社会保障和公平正义巨大的价值所在。
其次,要探索养老保险公司新的产品体系。养老保险公司应借助三支柱发展的重大契机,争取做好三件事。一是回归本源,现有各类的养老理财、基金等,包括个人养老年金保险,本质上都属于财富管理的范畴,更多针对养老储备的增值问题,没有有效解决“人还在,钱没了”的长寿风险问题。养老保险公司应该突出差异化,重点在团体和个人终身养老保险年金上下功夫,让没有纳入到企业年金计划的人群,在基本养老保险之外,能够缓解长寿带来的风险。二要正本清源。养老保险公司在个人养老保障管理产品上享受了“红利”,但整个产品的现实情况与当初的政策设计有差异,应该根据监管的要求适时进行优化、改进和处理,多做真正具有养老属性的产品。三是探索开源。尝试将人社部批准的企业年金养老产品由机构投资扩大到个人投资,发行个人养老金组合产品。保险行业可以充分利用长期积累的健康管理的经验,同时应用创新的科技,打造保险保障+医疗康复+健康管理的这样一个服务体系,为不同健康状况的老人提供包括护理、医疗、保险等一站式的养老服务。
再次,建议强化养老金统一监管。不管是否纳入到税收优惠的序列,只要具备了退休后才能领取的特性,这类金融产品都具备了养老金融的属性。当前养老金管理格局是以机构监管为主,各个功能监管分割严重。建议强化顶层设计,将机构监管和个人监管进行有效协同,提升监管的有效性。统一养老金机构准入和产品准入,充分运用养老金管理的经验,构建中国特色的多层次、多样化养老保障体系。
在顶层设计政策即将落地的重要时刻,在第三支柱全面发力的关键节点,平安养老险聚焦回归本原,发挥灵活多样的产品的设计能力,将保险保障与养老金管理、养老服务有机融合起来,让国人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让中国的老人生活有品质,活得有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