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养老金的管理绩效评估应“从长计议”

自今年全国两会以来,关于“构建养老三支柱体系顶层设计”的讨论热度持续高涨。作为三支柱体系中的第二支柱,企业年金在2020年交出了13年来的最好成绩。笔者认为,养老三支柱建设是一项惠民利民的长期工程,关乎老百姓的“养老钱”“养命钱”,因此从管理、投资到业绩评估都应追求长期主义,方能赢在未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日公布的《2020年度全国企业年金基金业务数据摘要》显示,截至2020年末,全国企业年金积累基金规模为22496.83亿元,2020年当年投资收益1931.48亿元,当年加权平均收益率10.31%。资产规模超过2万亿元,意味着企业年金的体量已经达到一个巨大的规模化层次;而2020年投资收益率超过10%,创下2008年以来企业年金年化收益率新高,则验证了企业年金的投资策略得当。

另一组数据则证明了,虽然企业年金的投资收益在短期内会产生波动,但是从长期来看其在增值保值方面所取得的成绩日趋突出,投资能力日益成熟。自2006年下半年起,企业年金启动市场化投资运作,2007年开始有完整的、跨年度的统计数据。综合14年的企业年金年度数据分析,在最初前5年发生过两次全行业平均亏损,但此后再未出现过类似现象。即使在股市、债市走势都不理想的2013年,当年企业年金的平均收益也达到了3.67%。这说明总体上企业年金的投资收益波动性在持续降低,投资回报的稳定性在持续上升。

与此同时,政府部门正通过不断释放政策红利,优化企业年金等养老金的投资结构,借助市场的力量助力养老金总盘子做大、做好,进而因势利导推动商业金融机构积极担当起缓解社会养老压力的重任。比如,为推动企业年金投资更好地保值增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十年来不断在完善具体政策。去年底,《关于调整年金基金投资范围的通知》出炉,核心是从2021年起,将年金基金权益投资比例上限提高10个百分点,从30%增至40%。此外,允许年金基金投资境外市场,如港股通标的股票。

随着各路养老金实行市场化、多元化投资运营,资金收益不断提升,在实现保值增值内在要求的同时也带来一个问题,如何评估这些养老金的投资管理业绩?不少企业年金的投资管理人都有这样的困惑:部分委托人存在缩短合同年限的情况,合同的短期化导致投资管理人难以作出有效的长期投资安排,无法追求长期收益最大化。

除此之外,一些客户对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的考核也趋向短期化,仅仅用过去一段时间的投资业绩来考核投资管理人,甚至简单粗放地参照公募基金排名追求相对收益,并以此来决定新增企业年金缴费的分配比例以及存量调整、资格延续等事宜。但与此同时,在企业年金合同中往往还以银行三年定期存款利率为标准,约定了固定的业绩基准。

这种既考核绝对收益又考核相对收益的做法,相当于要求一个运动员既要会短跑冲刺、又要会马拉松长跑。客观地说,能够达到上述要求的优秀投资经理屈指可数,更多的时候是投资经理两头无法兼顾、顾此失彼。短期化管理和投资易出现“错杀”,最终还是委托人和受益人的利益受到影响。

从上述企业年金投资业绩的实例来看,由于养老金天然具有负债稳定、长期投资的属性,无论是哪种投资方式,投资哪些市场、哪些领域,对于养老金而言,时间越长其“长跑”特质愈发明显。因此,我们需要从一个更长的时间维度,来评价和审视养老金的运行模式和绩效。

对于A股市场而言,发挥养老金的“长跑”优势不仅将带来大量资金“活水”,提升市场活跃度,还将给市场注入价值投资理念,对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起到不容忽视的作用。比如,按现有年金市场规模测算,年金基金权益比例上限从30%提高至40%,理论上将为资本市场带来3000亿元的增量资金,将使养老保险体系和资本市场的良性互动作用进一步加强。

发挥养老金的“长跑”优势,还将给市场带来更多适宜的养老保障产品。对标国际上较为成熟的养老基金,它们的投资范围涵盖全球,包括成熟市场股权投资和新兴市场股权投资,我国养老基金的可探索空间还非常广阔。未来在市场化投资运作的路上,也可以进一步尝试创新。比如,市场一直呼吁“企业年金的投资管理模式应从投资组合走向产品化”。目前以投资组合为主体的投资管理,不利于发挥投资管理人的特长,也不是所有投资管理人都具备投资所有大类资产的能力。因此,有养老金投资人士就建议,未来应积极鼓励养老金产品的开发和配置,尤其是开发生命周期类养老金产品,以供员工个人进行投资选择。同时建立默认投资组合,对未作出投资选择的员工,提供最合适其年龄和风险偏好的投资组合或养老金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