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主任、中国证监会原主席尚福林日前在接受中国证券报等媒体记者书面采访时表示,保证发行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是注册制改革的关键环节,需要各方共同努力。
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方面,尚福林提出,要严防房地产等重点领域信贷风险,坚决遏制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防止资本在金融领域的无序扩张和野蛮生长。
严惩信息造假等失信行为
中国证券报:对注册制改革有哪些建议?要稳步实现全市场注册制,应高度重视哪些问题?
尚福林:注册制改革是我国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是推动提升资本市场整体信用水平的重要抓手。众所周知,资本市场是建立在商业信用基础上的市场,特别需要参与者诚实守信。注册制改革的基本内涵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把选择权交给市场,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这就要求改革必须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提升市场透明度,坚持“三公”原则,特别要强调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
真实披露信息,投资者才有可能根据发行人的真实情况和自身的风险偏好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选择,才能有效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保证发行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是注册制改革的关键环节,需要各方共同努力。
具体看,一是发行人是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要提高信息披露的针对性、有效性、可读性。二是要压实中介机构核查验证和专业把关责任。三是要培育合格投资者,使其能够自主判断投资价值,做出投资决策。四是交易所和监管部门要做好审核注册,把住入口关。同时,要通过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规则并严格执行,以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真正做到“不做假账”。依法依规对信息造假等失信行为加大处罚力度、严加惩处,不断夯实信用基础,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资管行业整改进展符合预期
中国证券报:资管新规过渡期明确延长至2021年底,各类资管机构应如何利用好这段过渡期,最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
尚福林:资管新规的出台对于规范资管行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整改进展符合预期,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净值化转型力度加大,同业理财、不合规短期产品、嵌套投资规模均大幅下降,为应对各种复杂局面创造了政策空间和回旋余地。
今年,相关银行要利用好过渡期,切实承担整改主体责任,建立机制、统一管理。制定全面整改计划,严格锁定基数,依法合规采取处置措施,稳妥有序完成整改任务。同时,资管新规的过渡期是各类市场参与者提升自身产品研究与主动管理能力的机遇期。
随着资管行业规范,机构的核心竞争力最终将体现在产品研发和对风险的主动管理能力等方面。各资管机构要发挥各自在管理机制、经营理念、激励约束机制、投资运作和人才储备等方面的专业特点和比较优势,主动学习吸收国际资管行业先进成熟的投资理念、经营策略、激励机制和合规风控体系,提升自身竞争力,促进资管行业健康发展。
严防房地产等领域信贷风险
中国证券报:金融风险的复杂性不断加大,今后一段时间在金融防风险方面可以采取哪些举措?
尚福林:当前,我国经济恢复基础尚不牢固,疫情变化和外部环境仍存在不确定性,信用风险具有一定滞后性,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仍不能松懈,要统筹抓好各种存量风险化解和增量风险防范。
具体看,一是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严防房地产等重点领域信贷风险。加快推动高风险机构处置。加大对非法金融以及“无照驾驶”打击力度。防范外部输入性风险冲击,确保金融安全。二是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提高风险预判能力,探索创新处置方式,提升处置效率,做好不良贷款暴露反弹的应对准备。三是大力规范整治重点业务。巩固金融领域市场乱象整治成果。持续压降影子银行规模,有序推进资管转型。坚决遏制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防止资本在金融领域的无序扩张和野蛮生长。四是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整体效能。持续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公司治理和内控管理水平。充足计提贷款损失准备,增加利润留存,拓宽资本补充渠道,增强抵御风险能力,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奠定坚实基础。
中国证券报:下一步应如何平衡好金融科技与金融创新的关系?
尚福林:“十四五”期间,金融创新发展的总体方向是明确的。要遵循金融基本规律,金融创新必须在审慎监管的前提下进行。
金融科技本质上是一种技术驱动的金融创新活动,也应当依法依规纳入监管、持牌经营。对“伪创新”“乱创新”予以严厉打击,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要持续完善监管体系,增强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适应金融数字化转型的发展趋势,结合国情,处理好金融发展、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的关系,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破除垄断、防止资本无序扩张。
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中国证券报:金融业在“十四五”时期有哪些重点任务?
尚福林:今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金融业要主动应对内外部环境的深刻复杂变化,适应国内经济社会环境的新特征、新特点。
落实到具体任务,首先,继续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新发展格局本质上是改革问题。优化金融体系结构,改善融资结构。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加快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提升直接融资比重。深化中小银行改革,以强化公司治理为核心,强化股东股权和关联交易监管。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补齐养老保障短板。
其次,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力度。贯彻新发展理念,大力发展普惠金融、绿色金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民营小微企业发展,支持经济绿色复苏和绿色转型。
再次,推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金融对外开放。充分发掘超大规模市场和内需潜力,坚持开放发展,形成系统性、制度化的金融开放格局,提高市场主体的国际竞争力。
此外,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加强监管协调,形成监管合力。统筹金融发展与金融安全,特别是做好疫情后存量风险化解和增量风险防范,守住金融风险底线。
中国证券报:从当前国际经济金融形势看,金融业对外开放将迎来哪些新机遇?“十四五”期间在规则制度型开放上有哪些重点任务?
尚福林:对外开放是我国的基本国策。金融开放作为对外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业对外开放的节奏步伐始终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阶段是相适应的。截至目前,开放措施涉及的法规修订和制定工作已基本完成,第一家外方控股的理财公司、外方独资人寿保险子公司等一批具有标志意义的外资项目相继落地。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水平的提高,面临的各类开放风险和挑战也在增多。短期冲击不会影响金融开放整体进程。在这场变局中,中国作为拉动世界经济的重要引擎之一和全球重要的金融市场之一,开放的吸引力还会不断提升,金融开放将面临新机遇。
具体而言,一是在世界经济衰退、全球央行普遍采取超常规宽松货币政策的大背景下,中国经济率先复苏,人民币资产吸引力持续增加。二是拥有超大规模市场,投资潜力巨大。三是随着经济发展转向依靠创新驱动的内涵型增长,市场主体创新前景广阔,会为金融市场带来更多优质标的。四是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在国际市场中的话语权不断提升。
“十四五”期间,可以预见金融业对外开放会在规则制度型开放上迈出新步伐。从重点任务看,一是营造出与高水平开放相配套的制度环境,鼓励中外金融机构平等竞争、深化合作、互相借鉴、促进创新。二是在扩大开放中持续提升金融体系和金融机构的国际竞争力。三是提高开放条件下的宏观金融管理和风险防控能力,最终全面与国际最佳实践对接,为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