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 全省城乡低保平均标准达到每人每年8260元

福州3月5日电 (郑江洛)5日,福建省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新闻发布会在福州举行,对“十三五”期间福建省社会救助工作成效和《福建省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方案》有关情况进行介绍。

福建省民政厅副厅长赵荣生5日披露,福建全省84个县(市、区)的农村低保标准从2017年底开始全部达到或超过省定扶贫标准,13.39万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在全国率先出台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实施意见并将9088名儿童纳入保障范围;全省城乡低保平均标准达到每人每年8260元,比“十二五”末分别增长44%和143%等。

据了解,特困供养标准与低保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相挂钩,特困人员平均供养水平达到每人每年14853元,比“十二五”末增长123%。“十三五”期间各级财政累计发放基本生活救助资金161.4亿元,比“十二五”期间增加47%。

今年2月,福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福建省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方案》。明确提出用2年左右时间,建立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到2035年,实现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密实牢靠。

在实施住房救助方面,福建省住建厅二级巡视员柳文定表示,目前,福建全省已累计实施住房救助10.16万户,其中城镇住房救助对象3.1万户,农村住房救助对象7.06万户。

从具体的实施情况来看,明确住房救助对象主要面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在城镇,住房救助对象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在农村,优先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此外,还有规范住房救助方式、健全住房救助标准、完善住房救助实施程序等。

福建省在实施教育救助制度方面,福建省教育厅副厅长李迅称,十八大以来,福建省已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涵盖29个学生资助项目的多元化学生资助体系,实现了“三个全覆盖”,即从幼儿园到研究生所有学段全覆盖,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据统计,2016年至2020年,全省累计资助各类学生将近600万人次,财政性资助资金达136亿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