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助力,中国债券市场的开放步伐正在加速。
2020年2月14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和上海市政府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金融30条”)。
距离“金融30条”发布一年左右,金融市场迎来更多开放创新,尤其是对于债市而言。
“金融30条”中提到,要继续扩大债券市场对外开放,以及推动G60科创走廊相关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创业投资基金类债券、双创债务融资工具、双创金融债等,进一步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在这一年过去,围绕上述目标,已有不少举措落地,参与其中的金融机构和业内人士对此也有着深刻的感受。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的多位业内人士表示,随着债市的对外开放,海外投资者正加速进入境内市场,目前外资进入境内债市的规模已创历史新高,未来债市开放创新大有可为。
债市对外开放驶入“高速路”
为促进人民币金融资产配置和风险管理中心建设,“金融30条”里提到,要继续扩大债券市场对外开放,进一步便利境外投资者备案入市,丰富境外投资者类型和数量。
落实到具体举措,对外开放该如何推进?第一财经了解到,“金融30条”发布后,央行上海总部就通过座谈、调研等多种方式积极了解境外机构投资者的相关诉求,推动简化境外机构入市流程,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入市;推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在全国银行间外汇市场增加外汇期权产品类型。
同时,央行上海总部还积极联系结算代理人,先后推动渣打集团和韩国产业银行以其他中长期投资者身份入市,进一步丰富了境外机构入市类型。
渣打银行中国宏观策略主管刘洁对第一财经记者说道,所谓中长期投资者,主要包括资本管理机构,ETF,全球央行,退休基金,多边机构投资者等等,而短期投资者主要是对冲基金。“中长期投资者基于长期观点或者其他因素(比如与中国密切的贸易联系)而增加其对于中国市场的配置,有助于支持中国国内债市的长期稳定。”
一系列举措下,外资涌入境内市场意愿加强。2020年末,共有905家境外机构主体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较2019年末增加136家;持有银行间市场债券3.25万亿元,较2019年末增长47.9%,约占银行间债券市场总托管量的3.2%。
未来,如何进一步提高国内市场对外资的吸引力?刘洁对记者称,目前境外机构投资者对于国内债券市场的诉求主要以技术问题为主,包括明晰税务处理,明晰对冲的限制,减少在外汇套保中的操作障碍等,也有一些较小的呼声,希望拓展海外投资者可以投资的产品类别。
除了技术上面临的挑战外,刘洁还建议道,债市进一步的对外开放可从两方面推进,一是允许非金融机构投资中国在岸债券市场,使其可以在岸管理人民币资金;二是在直接入市/债券通的框架下,允许海外投资者参与交易所债券市场,目前海外投资者对于交易所债市的兴趣不断增长,特别是针对银行间市场没有的可转债和资产支持证券品种。
加速推进“双创债”落地
不止是对外开放的推进,债市对内创新同样不断。过去一年,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是上海的一大重任,“金融30条”中强调,要提升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金融配套服务水平,推动G60科创走廊相关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创业投资基金类债券、双创债务融资工具、双创金融债券和创新创业公司债。
第一财经获悉,在央行上海总部的指导和支持下,目前“双创债”发行已取得了初步成效。2020年全年,G60科创走廊九城市累计发行“双创债”14单,涉及15户企业,累计融资72.8亿元,另有已注册待发行额度30亿元。
长三角G60科创走廊联席办金融商务组组长贾占锋对记者表示,发行“双创债”是落实“双创双服”创新驱动战略的一个具体的举措,相对传统的银行贷款,“双创债”具有周期长、门槛低、发行利率低等特点,有利于拓宽科技型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解决融资难题等。
贾占锋还称,在“双创债”发行过程中,部分企业面临着信用评级较低的问题。“对此,我们在央行上海总部的指导下,帮助企业寻找全国性的增信公司,解决其信用问题,同时也寻求其他机构的合作,发行双创集合债,拓宽企业发行范围。”
比如,2020年10月29日,全国首单长三角科创企业集合短期融资券落地,涉及沪苏浙皖四家民企上市公司,发行规模为5亿元,期限1年,利率为3.3%,低于银行一年期人民币贷款基础利率55BP,浦发银行为该债券的独家主承销。
浦发银行相关负责人对记者称,在此债券创设中,浦发银行针对四家企业所处生命周期、债务结构和融资需求等特点,设计了以直接融资代替间接融资的方案,采用了集合融资+交易性增信+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的创新融资模式。即由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交易性增信,由浦发银行作为信用保护卖方,同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信用风险缓释合约,承担实质信用风险,从而有助于减免四家发行人反担保条件,降低反担保费率。
除了浦发银行外,东吴证券也积极参与到“双创债”的发行。东吴证券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2020年东吴证券累计总计承销5只创新创业债,累计共发行28单,占全市场的31.82%,募集总金额为32.67亿元,占全市场的13.95%。其中20凯伦SG为全国首单绿色创新创业疫情防控公司债券,G20金枪为全国首单绿色知识产权质押创新创业防疫债。
此外,还需一提的是,为了推动“双创债”的发行,长三角部分地方政府也送上了“福利”,比如上海松江对承担发行“双创债”的承销机构提供最高30万元的补贴。“未来,我们还会通过G60科创走廊联席会议机制,推动九城市其他地区金融办制定相应的‘双创债’财政扶持政策;同时加大对还未发行‘双创债’地区的调研,加强政策宣传,力争今年‘双创债’发行再上新台阶。”贾占锋表示。
进一步与国际市场相连
债市的开放与创新也离不开一个与国际市场相连的环境,除了市场的直接开放外,相关的配套制度也要跟上。
“金融30条”里提到,要研究提升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与国际金融市场法律制度对接效率,允许境外机构自主选择签署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NAFMII)、中国证券期货市场(SAC)或国际掉期与衍生工具协会(ISDA)衍生品主协议。
据悉,过去一年,已有7家境外商业类机构完成ISDA主协议的签署和制度备案,3家境外商业类机构完成NAFMII主协议的签署和制度备案,可参与利率互换市场交易;其中,鼎亚资本(新加坡)、中信银行(国际)等机构均已开展利率互换交易。
渣打中国金融市场部总经理杨京对第一财经称,允许境外机构自主选择签署ISDA主协议,体现了中国金融监管机构对金融市场缔约自由原则的尊重,对国际金融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惯例的尊重;同时也有利于我国金融监管机构清除市场障碍。
杨京解释道,在“金融30条”发布之前,签署NAMFII主协议被作为获准进行CIBM利率互换交易的前提条件;而“金融30条”的发布,可以鼓励境外机构参与境内CIBM市场,是促进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有效举措之一。
就渣打银行而言,该行CIBM Direct代理客户中多家机构都有参与银行间利率互换交易的意愿,而依托“金融30条”带来的政策优惠,渣打银行已帮助大部分境外机构成功向交易中心完成了备案,有的机构从去年8月起就陆续在银行间市场开展利率互换交易。截至目前,上述境外机构的累计交易金额达人民币数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