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政府新闻办9月30日召开的《河北省河湖保护和治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河北省河湖保护和治理条例》自3月22日施行以来,我省以统筹河湖保护和治理为主线,强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与保护,严格规范河道采砂等涉水活动,坚决整治侵占、破坏河道行为,河湖保护和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坚持规划先行,明确河湖保护和治理范围,组织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全省各级水利部门聚焦建立范围明确、权属清晰、责任落实的河湖保护治理体系,全面开展划界工作,年底基本完成重要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印发《河北省河湖管理范围复核及划定技术指南》,分类明确了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原则,构建了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技术平台,将河湖管理范围矢量坐标标注在地图上,逐步实现河湖管理范围边线数字化、信息化。目前,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道、常年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除白洋淀外的湖泊,已全部完成管理范围划定;流域面积200~1000平方公里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已完成95.7%;流域面积50~200平方公里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已完成68%。
聚焦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湖水生态环境,我省坚持综合施策,持续开展河湖清理整治,全面开展清河补水。今年5月下旬,全省以9条常态化补水河道和18条相机补水河道为重点,对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1386条河道进行了集中清理整治。在巩固2019年河湖“四乱”清理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将清理整治重点向中小河流、农村河湖延伸,全面摸清底数,建立了问题台账,制定了整治计划,加强了明查暗访,压实了河长责任,深入推进了问题整改。截至目前,全省共排查河湖“四乱”问题11041个,已完成整改10741个,完成率97%。
积极开展引调补水。今年以来,进一步加大了调水补水力度。截至9月25日,统筹引江、引黄和水库水,向28条河道及白洋淀、衡水湖等实施生态补水共计36.9亿立方米,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48%。其中引江水15.7亿立方米、引黄水12.5亿立方米、引水库水8.7亿立方米,形成水面面积约134平方公里,河湖水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提升。白洋淀入淀水量3.79亿立方米,淀区水位保持在6.5米以上,水面面积保持在250平方公里以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显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