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日,记者从生态环境部获悉,日前,第二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完成督察进驻工作。截至10月1日,各督察组共收到群众举报15307件,受理有效举报11870件
第二轮第二批7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20年8月30日至9月1日陆续进驻北京、天津、浙江等3个省(市)和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等两家中央企业开展督察,并对国家能源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2个部门开展督察试点。
据介绍,各督察组查实一批违法排污、违规倾倒、毁坏林地、侵占湿地、破坏生态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核实了一批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不碰硬,甚至敷衍应对、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15个;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务求督察实效,坚决反对搞“一刀切”和问责泛化、简单化,以及以问责代替整改等问题,不断简化优化督察流程方法,努力减轻基层负担。
截至10月1日,各督察组共收到群众举报15307件,受理有效举报11870件,经合并重复举报后转办10302件。已办结5065件,阶段办结2505件;立案处罚1000家,罚款7905.57万元;立案侦查57件,拘留50人;约谈党政领导干部355人,问责104人。
这次督察进驻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各督察组明确督察方向,突出督察重点,把握督察节奏,坚持做到精准督察、科学督察、依法督察,努力达到发现问题、提高认识、教育干部、解决问题的效果。有关省(市)、部门和中央企业在推动解决群众举报问题中,既认真查处,坚决整改,也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做到“一事一办”“一厂一策”,有力有序有效解决问题,积极服务“六稳”“六保”。
目前,第二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已进入督察报告阶段。对已经转办、待查处整改的群众举报问题,各督察组均已安排人员继续督办,确保群众举报问题能够查处到位、整改到位、公开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