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人士称,商务部正在研究一项提案,允许国内公司以卢比货币支付从经济特区单位获得的服务。
该提案旨在促进经济特区(SEZ)中IT部门的增长。
目前,国内公司需要为经济特区单位提供的服务支付外汇。但是,该规范不适用于可以以卢比付款的商品销售。
他们说,该部正在准备这方面的提案,因为它首先需要得到内阁的批准,然后需要议会的批准,因为它需要对《 2005年经济特区法》进行修正。
在以卢比为单位的国内关税地区(即经济特区以外的公司)的货款支付方面,提供与制造行业同等的服务是一个长期未决的需求。
一位行业专家说,由于法律中的这一规定,政府也无法将合同授予经济特区。
该法律阻碍了经济特区中IT部门的增长。专家说,这些地区以外的公司必须经历将卢比兑换成外汇以进行支付的麻烦。
该部已经与间接税和关税中央委员会(CBIC)讨论了此事,该委员会对该提案表示赞同。
商务部还将与印度储备银行进行审议,因为按照印度储备银行的规定,外汇收据的要求已得到满足。
经济特区成为该国的主要出口枢纽,在征收最低替代税和引入日落条款以终止财政激励措施之后,开始失去光泽。
根据与海关有关的规定,这些区域被视为外国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