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家私募机构科创板“打新”违规被上交所监管警示

《证券日报》记者7月23日从上交所获悉,针对市场关注的新股定价环节网下投资者“抱团报价”等问题,前期,上交所、证券业协会分别开展了有针对性的现场检查。根据检查情况,上交所向6家私募机构投资者作出监管警示决定,证券业协会也对11家网下投资者采取暂停网下投资者资格或予以警示等自律措施。

7月9日,为进一步强化对注册制下保荐承销、财务顾问等业务监管,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证监会向市场发布了《关于注册制下督促证券公司从事投行业务归位尽责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指出,要完善制度规则,提升监管和执业的规范化水平,加强对报价机构、证券公司的监督检查,规范报价、定价行为。

在此背景下,为贯彻落实《指导意见》要求,切实规范网下投资者报价行为,近期,上交所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部署开展了科创板网下投资者专项检查行动,以引导督促网下投资者规范参与新股发行承销活动。

记者了解到,上交所已针对网下投资者报价异常行为,建立了常态化的监督检查机制。在日常监管过程中,针对报价集中的IPO项目,及时向发行人、主承销商了解相关情况,对报价异常的机构投资者,进行电话或现场约谈,了解相关情况,强调报价纪律和监管要求。同时,建立了网下投资者报价行为分析模型,对近期完成询价发行的科创板项目的报价明细进行大数据分析,筛查出在众多项目中呈现报价一致性较高、报价较为随意的机构投资者名单。对于这些机构,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约谈、调阅工作底稿等现场或非现场监督检查。此外,还不断加强与中证协的监管协作,充分沟通、形成共识,依法从严处理违规对象,坚决维护新股发行承销秩序。

据悉,在本次网下投资者现场检查专项行动中,上交所从近期完成询价的众多IPO项目中,通过大数据排查分析,筛查出一批报价一致性较高,且管理配售对象数量较多、市场影响力较大的网下机构投资者。涉及投资者家数较多、机构类型较为多元,包括10家基金公司、6家私募基金管理人、1家保险公司、2家证券资管公司等。

就此,上交所成立了7个专项检查小组,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多地同时开展现场检查,中国证券业协会也共同参与了本次现场检查。

记者了解到,本次检查初步发现,部分机构投资者在参与科创板新股网下询价过程中,存在内控制度与业务操作流程不完善、定价决策机制不规范、支持最终报价结果的定价依据不足、工作底稿未妥善保存等不同程度的问题。例如部分机构合规意识淡薄,未明确关键环节双岗复核、通讯设备管控等内控机制,或者存在实践操作和内部规定“两张皮”的现象,报价信息通过口头、群消息等方式传达交易人员,存在价格泄露风险;部分机构未建立有效的估值定价模型,研究报告未明确报价区间建议或者缺少参数设置的详细说明,估值区间到最终报价缺少推导过程等情况;部分机构研究报告、定价决策过程及决策依据未留痕存档,个别机构存档备查的研究报告未在询价结束前定稿或上传内部系统等。

根据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科创板在发行承销环节构建了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体的询价、定价和配售机制。运行两周年以来,各项制度在保障新股发行平稳有序、促进发行价格形成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取得了初步成效。但部分网下投资者在切实发挥专业机构投资者作用方面认知不到位,未能独立、客观、审慎参与新股认购,一定程度上扰乱了科创板新股发行秩序。

针对本次检查初步发现的问题和违规情况,上交所将按照中办、国办《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精神,贯彻落实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从严处理,坚决采取相应自律监管措施。要求相关网下投资者及时规范整改,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与行业规范要求,依法依规参与科创板新股发行业务。

科创板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需要各市场参与主体共同维护,参与科创板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应当严格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切实发挥专业的市场化定价能力,在充分、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价值投资理念,做出合理、公允的报价,规范、理性参与市场博弈。上交所表示,下一步,将优化完善发行承销制度,持续加强与证券业协会的监管协作,加大对报价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依规从严处理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好科创板新股发行良好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