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计企业信用债将会出现更多违约,中小地方投融资平台、中小开发商、地方国有企业可能是信用债违约的重点群体;应该尽快整合银行间债券市场与交易所债券市场,改变债券市场上多头监管的格局。
4月25日,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发布《中国金融报告2020:新发展格局下的金融变革》(下称《报告》),《报告》以“新发展格局下金融发展与变革”为主题,回顾总结2020年中国金融发展历程及面临的风险挑战,对2021年我国经济金融形势与相关政策进行了展望。该《报告》已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
《报告》指出,面对新冠疫情蔓延、世界经济陷入严重衰退与美国的打压持续升级“三重冲击”,中国金融体系实现了“稳中有进”:一方面,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的前提下,及时调整货币金融政策取向,从熨平经济波动、优化经济结构、推动复工复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等多个层面发力,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另一方面,持续深化金融改革,扩大金融开放,着力增强我国金融体系的竞争力和韧性,在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金融双向开放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
对于“十四五”时期,《报告》认为我国经济金融运行主要面临三方面挑战:一是宏观杠杆率攀升引发多重风险,地方国企信用债违约事件频发,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持续积累,商业银行坏账风险上升;二是中国金融科技发展面临新挑战,核心技术研发落后、基础性制度建设滞后等短板也制约着中国金融科技的高质量发展;三是全球流动性充裕构成新的外部冲击,国际资本流动的加剧使得国内金融系统更多地受到国际资本市场价格和流动性变化的冲击。
“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是‘十四五’期间中国金融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前提性任务。”《报告》表示。
以信用债为例,《报告》表示,地方融资平台和地方国企的负债状况尤其令人担忧。并引述了IMF2020年10月发布的《全球金融稳定报告》预测数据:中国约75%地方融资平台债务(约26万亿元)没有能力按期还本付息;地方国企不能偿还偿付的债务高达10万亿元。
“如此巨大的潜在风险并未迅速体现在地方国企的信用违约行为上,迄今为止的信用评级也将这种(地方政府隐性担保)隐形担保充分考虑进来,导致地方国企信用债信用评级普遍偏高,评级严重低估了地方国企债务违约风险。”《报告》称。
2020年中国发生多起地方国企信用债违约事件,《报告》称,这表明刚性兑付及政府隐性担保幻觉最终是要破灭的,“允许国企或融资平台债务违约,是新发展格局下债务积累模式调整的重要方向,取消政府隐性担保,打破信用债刚性兑付,推进风险定价的市场化是大势所趋。”
日前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也提出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清理规范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剥离其政府融资职能,对失去清偿能力的要依法实施破产重整或清算。
不过,《报告》同时指出,地方国企的违约可能引爆债务违约的雪崩行为,从而引发区域性甚至系统性风险,并对金融机构造成显著负面影响。
“因此监管部门与地方政府要把握好度,不能任由此类事件自发蔓延,而是要积极行动,避免债务违约现象演变为一场信用‘雪崩’。”《报告》表示,一是通过修订完善公司法、破产法,推动新的相关立法,促进对债权人权益的保护,完善破产清偿制度,提升债券违约处置的法治化、市场化水平;二是严厉打击发债企业的恶意逃废债行为;三是对国企债券违约问题进行合理问责与追责;四是督促地方国企在宣布信用违约之前,与作为主要债权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尤其是商业银行)进行及时、细致的沟通力争取得债权人的理解与认可;五是在信用违约案例集中爆发,债市收益率显著上升并可能引爆系统性风险的情境下,进行及时干预;六是继续加强对机构投资者与个人投资者的投资风险教育,特别是要让投资者清楚,刚性兑付的格局必将被打破,而且正在被打破。
在2021年展望与政策建议部分,《报告》认为:预计企业信用债将会出现更多违约,中小地方投融资平台、中小开发商、地方国有企业可能是信用债违约的重点群体;应该尽快整合银行间债券市场与交易所债券市场,改变债券市场上多头监管的格局。
(作者:李愿 编辑:曾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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