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独家获悉,中国银保监会下发了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丰富人身保险产品供给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其中提及,多领域丰富人身保险产品供给,具体包括:
推进普惠保险快速发展。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提供适当、有效的普惠保险产品,大幅提高对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配合各地相关政策,面向低收入人群积极开发投保门槛较低、价格实惠、保障责任简单明确的产品,重点发展保障功能突出的定期寿险、意外伤害保险,以及疾病保险和医疗保险。
服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坚持回归保障,围绕多元化养老需求,创新发展各类投保简单、交费灵活、收益稳健的养老年金保险产品。探索发展收益形式更加多样的养老年金保险产品,丰富养老资金长期管理方式。适应养老保险体系发展需求,积极开发可支持长期化、年金化、定制化领取的保险产品和服务,有效满足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参加人员和其他金融产品消费者的养老金领取需求。支持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发展,探索在风险有效隔离的基础上以适当方式将长期护理责任、风险保障责任和养老金领取安排与老龄照护、养老社区等服务有效衔接。
满足人民健康保障需求。规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发展,做好与基本医保等的衔接补充。扩大商业健康保险服务覆盖面,立足长期健康保障,将更多医保目录外合理医疗费用纳入医疗保险保障范围,提高重大疾病保险保障水平。积极参与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加快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发展,促进医养、康养相结合,满足被保险人实际护理需求。支持健康保险产品和健康管理服务融合发展,提高被保险人健康水平。
助力区域发展战略实施。结合各地区发展实际,探索开发区域性人身保险产品,加大相关附加险、可选保险责任、特色服务等的开发力度,满足不同地区差异化风险保障需求。创新发展符合自贸区、自贸港建设特点的人身保险产品。助力京津冀、长三角协同发展,为人员流动提供意外、医疗等保障。继续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医疗保险等产品创新发展。
提高老年人、儿童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投保年龄上限,加快满足70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保险保障需求。适当放宽投保条件,对有既往症和慢性病的老年人群给予合理保障。降低产品价格,简化投保、理赔流程,积极开发适应广大老年人群需要和支付能力的医疗保险和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产品。加强老年常见病的研究,加快开发老年人特定疾病保险。围绕儿童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实际需求,积极开发有特色的教育年金保险、残障儿童保险、儿童特定疾病保险等产品,加大对儿童先心病、罕见病等的医疗保障。
加大特定人群保障力度。积极发挥商业保险补充作用,与基本保障制度加强衔接,充分考虑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各种灵活就业人员工作特点,加快开发合适的补充养老保险产品和各类意外伤害保险产品。与平台企业加强沟通,通过定制化服务,满足不同企业多元化需求。满足军队特殊商业保险需求,推动军民融合发展。研究开发满足特殊环境、特殊岗位工作人群风险保障要求的保险产品。
2020年12月,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部署促进人身保险扩面提质稳健发展的措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
会议指出,推进完善金融服务,促进人身保险发展,有利于更好服务民生保障和经济社会发展。要适应群众对健康、养老、安全保障等需求,推动保险业深化改革开放,突出重点,优化人身保险产品供给。
(作者:李致鸿 编辑:周鹏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