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据武汉城乡建设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武城建稽罚决字[2020]33号”显示,武汉城鑫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存在桩基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行为被罚,处罚日期显示为8月28日。
具体违法事实显示,武汉城鑫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新建居住、商业设施、小学、防护绿地和公园绿地项目一期(B、D地块)的建设单位,该项目于2019年9月13日开始建设,2020年5月11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该公司在此期间存在桩基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了《建筑法》第七条的规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并结合《武汉市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武汉城乡建设局决定对武汉城鑫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1.5939万元的行政处罚。
中华网财经从天眼查查询了解到,透过穿透股权关系,武汉城鑫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武汉城投置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控股的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