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三查严重不尽职等,云南陆良农商行被罚130万

中新经纬10月12日电 银保监会网站12日披露罚单显示,云南陆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因“四宗罪”被罚130万元。

银保监会网站截图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因存重大关联交易未经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未经董事会审批;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实际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贷款三查严重不尽职,贷款资金实质由他人使用;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违法违规事实,云南陆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罚款人民币130万元。

此外,时任云南陆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召夸支行行长杨波,对云南陆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三查严重不尽职,贷款资金实质由他人使用”的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

时任云南陆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召夸支行客户经理殷保鹤,对云南陆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三查严重不尽职,贷款资金实质由他人使用”的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给予警告。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云南陆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9月3日成立,注册资本24229.3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加文。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