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贸会之声|数字金融将进入2.0阶段 应以反不正当竞争为切入点使其有方向、讲规矩

财联社(北京,记者 高萍)讯, 数字化正成为我们这一时代的重要特征,而数字金融作为数字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和重要支撑,也正日益成为各个国家乃至区域间金融竞争和合作的制高点。

9月3日,在服贸会“2021中国国际金融科技论坛”上,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李东荣指出,数字金融应着力健全制度规格体系,以数字金融市场的准入与业务规范、数字金融反不正当竞争、网络平台金融企业活动规制、金融数据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金融科技伦理视察等内容为切入点完善制度安排,使数字金融发展有方向、守底线、讲规矩。

同时,他指出,数字金融还应着力完善数字金融多元治理体系,真正实现数字金融领域模式看得清、风险控得了、业态管得好、全域护得住。

数字金融或会进入2.0阶段 金融监管将全覆盖

论坛上,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黄益平谈到我国数字金融和国外数字金融的差异。“和国外的专家交流数字金融问题时,他们首先想到的是加密货币、数字货币、区块链技术和一些跨境支付的业务,但在国内讨论数字金融的问题,提到更多的是移动支付、科技信贷、线上投资等等。”

黄益平认为,我国的数字金融关注的支付、信贷、保险和线上投资等,在很大程度上都具有很强的普惠特征。这从根本上来说,是因为传统金融行业存在着结构性的服务供给不足,小微企业融资难即是一个例子。

有研究显示,信用评级和小微企业的发展、营收的增长有很明显的线性关系,信用评级超过一定水平之后信用的可得性增加,小微企业的销售明显提升。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彭文生称,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我国的数字金融对于提高个人或小微企业信贷的可得性发挥了积极作用。

从近年发展和未来变化看,黄益平认为,数字金融可能会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可称之为数字金融发展2.0阶段。其中,有四方面的变化值得注意。一是从过去的野蛮生长变成金融监管全覆盖。“数字金融进入2.0阶段的第一个很重要的特征就是要实现监管全覆盖。”二是,过去的数字金融主要以科技公司为主,将来金融机构或将会发挥更大的作用。“即便是科技公司,将来也要拿到牌照才能从事金融业务。”

三是,数字金融过去主要解决了“融资难”的问题,下一步的突破口重点可能要解决“投资难”的问题。四是,过去很多数字金融依托于消费互联网,下一步新的热点、爆发点也许就在产业互联网。

算法黑箱、算法共振问题不容忽视 监管内容待完善

近年来随着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创新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数据作为生产要素的价值日益体现,算法在经济活动中的重要性亦日趋凸显。

算法是指一系列解决问题的清晰的机器指令,代表着用系统的方法描述解决问题的策略和机制。在当今的信息时代,算法已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领域。中国证监会科技监管局局长姚前表示,算法拓展了互联网经济的深度与广度。比如基于平台上的交易数据、用户自身提供的数据以及其他的另类数据开展大数据的分析,对用户进行千人千面画像,深入分析每个消费者个体的行为模式和特点,形成独特的客户洞察,开展精准营销、服务和风控。

算法经济的典型代表是算法金融,以数据为核心,以算法为驱动,以算力为保障,构建强大的数据分析能力,开展智能营销、智能风控、智能投顾、智能理赔,为客户提供量身定制的金融服务和产品。

但是,随着算法经济的加速发展,算法的渗透力和影响力越来越强调,其背后隐藏的风险不容忽视。姚前表示,首先是算法的滥用,其次是算法偏见,再就是在特定领域算法还可能引致特定的危险。“总的来说,智能算法已在很多行业大量采用,考虑到其生态规模趋大,潜在风险不容忽视。”

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司副司长李兴锋也提及,算法黑箱、算法共振等问题都给智慧金融健康发展带来了严峻挑战,应对不当可能影响金融稳定和安全。

因此,加强算法监管以监管科技应对新型科技,既是顺应之策又是必然之举。李兴锋认为,金融业要加强智能算法的金融应用安全管理,提升算法风险的动态感知和穿透式分析能力。

姚前指出,我国算法监管制度正在逐步完善和健全,具体内容还有待完善。他认为,算法监管具体内容至少包括六大内容:一是信息披露;二是相关主体和利益相关者有义务解释算法运行原理和算法具体决策结果;三是留痕与可审计;四是质询与申诉;五是内部治理;六是加强行业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