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界网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喀什华录百纳影视有限公司申请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一审民事裁定书公开,案号(2021)沪0115财保127号,审理法院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裁定书显示,申请人喀什华录百纳影视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人民币37545318.85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财产。
本案裁判结果为,冻结被申请人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人民币37545318.85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财产。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据媒体报道,此前,华录百纳就《电视剧<东宫>联合投资摄制合同》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唐德影视向华录百纳支付发行收益分配款、版权转让费等共计3754.5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