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自7月中旬到9月中旬开展打击网售假冒检验检测报告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蓝鲸TMT频道7月16日讯,市场监管总局网站信息显示,近期,舆情反映部分网络交易平台存在买卖假冒检验检测报告等违法行为,严重扰乱检验检测市场秩序。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打击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权益,市场监管总局决定自7月中旬到9月中旬开展打击网售假冒检验检测报告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市场监管总局明确以下六点重点任务:

(一)严厉打击网售假冒检验检测报告违法行为。对网络交易平台买卖假冒检验检测报告违法活动开展监测与专项检查,对涉嫌冒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参与买卖伪造或者变造检验检测报告的平台企业、经营者、检验检测机构及个人等一查到底、严厉打击,依照《电子商务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追究法律责任,坚决惩治乱象,维护市场秩序。对出具虚假或者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加大处罚力度,依法吊销其检验检测资质。

(二)压实网络交易平台审核责任。督促网络交易平台落实平台内经营者主体资质资格审核和信息公示义务,指导平台强化实施资质资格审核、信息检查监控,要求网络交易平台内经营者必须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或者取得明确委托授权后方能在平台上提供检验检测相关服务,并对CMA、CNAS等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三)清理整顿虚假广告宣传信息。对网络交易平台出现的“不送样检测”“检验检测包过”“一天出报告”“急速出报告”“不过全额退款”等涉嫌虚假广告宣传的信息进行清理整顿,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四)落实检验检测机构主体责任。督促检验检测机构规范在网络交易平台上的相关检验检测活动,指导检验检测机构协助打击假冒机构名称、资质、报告、印章等违法行为,依法依规维护自身权益。

(五)加强政府部门与平台数据共享。加强政府部门公开查询信息与网络交易平台数据交互贯通,加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查询系统、检验检测报告编号查询系统开放力度,依法共享可公开的检验检测信用信息,推动平台提高核查管理水平。利用平台数据补充完善现有信用信息,加强对平台内失信主体的约束和惩戒。

(六)加强责任追究和行刑衔接。对涉嫌伪造或者变造检验检测证明文件、合同诈骗、出具重大失实证明文件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坚决移送公安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发现存在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公文、证件、证明文件以及涉嫌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相关市场主体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