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推进农村交通高质量发展 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巩固拓展交通运输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建管养运等方面提出了到2025年农村交通发展的具体目标。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交通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巩固拓展,农村地区交通基础设施能力、交通运输服务品质进一步提升,高质量发展体系进一步完善,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工作机制、政策制度平稳过渡、有效衔接,交通运输支撑和保障乡村全面振兴成效显著、作用充分发挥。

《实施意见》提出,争取全国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比例、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比例、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AAAA级以上区县比例、农村公路优良中等路率均达到85%左右,基本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物流快递,基本完成2020年底存量四、五类危桥改造,农村交通管理体制机制基本健全,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及人员基本支出纳入财政预算,县乡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有效落实。

“发展农村交通是乡村振兴的先决条件,更是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重要内容和应有之义。”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实施意见》为畅通城乡经济循环,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上述负责人表示,《实施意见》严格对标中央文件各项任务要求和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相关部署,突出交通运输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和服务性作用,进一步促进农村交通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夯实交通强国建设基础。

《实施意见》提出,深化农村交通重点领域改革,加强政策创新、机制变革、规制完善,推动新技术应用、新业态发展,统筹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提升“建管养运”协调发展能力,为新时期交通运输发展提供新动能。

《实施意见》提出了五个方面举措推进农村交通高质量发展,全面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在推动交通提档升级,支撑乡村产业兴旺方面,《实施意见》提出,继续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脱贫地区、垦区林区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提高农村和边境地区交通通达深度,有序实施乡镇通三级公路建设、老旧公路改造和窄路基路面加宽改造。加强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和旅游航道建设,以农村公路为依托,探索支持路衍经济发展的路径。加大抢险设备和物资投入,扩大农村公路灾害保险覆盖面,及时做好灾后重建和防治工作,提升农村交通安全应急保障和防灾减灾能力。

在改善农村交通环境,服务乡村生态宜居方面,《实施意见》提出,推动交通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因地制宜推进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抵边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补齐易地搬迁安置区对外交通出行短板。加强农村路域环境整治,因地制宜实施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洁化、绿化、美化,深化“美丽农村路”建设,营造美丽宜人并具有文化氛围的农村交通出行环境,助推美丽乡村建设。将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理念贯穿到农村交通发展的各领域各环节,最大限度保护重要生态功能区,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因地制宜选择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建设与生态环境相适宜的农村交通,推进绿色公路、绿色水运发展。

在提升运输服务供给,助推乡村生活富裕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巩固拓展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成果,改善农村客运安全通行条件,因地制宜建设改造农村客运站点,构建农村客运长效发展机制。全面推动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节点体系建设,支持邮政、快递企业网点下沉,加快推进“快递进村”工程,强化乡镇运输服务站、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点建设。推动交邮融合、电商物流、客货同网、货运班线等多种形式农村物流发展,畅通农产品进城、农业生产资料和农民生活消费品下乡的物流服务体系。

在强化管理养护升级,提升高效治理能力方面,《实施意见》提出,扎实开展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全面落实县、乡、村三级“路长制”,加强农村公路路产路权保护。建立以各级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保障机制。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养护生产组织模式,提高养护专业化、机械化、规模化水平。开展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行一体的综合性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农村公路数据共建共享共管。

在加强组织文化建设,促进乡风文明提升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在小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进一步开发“四好农村路”各类公益性岗位,拓宽脱贫人口和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渠道,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群众参与体系。加强农村地区交通无障碍设施建设,完善无障碍装备设备,健全老年人交通运输服务体系,满足老龄化社会交通需求,提高特殊人群出行便利程度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