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从山东省发展改革委获悉,为推动2021年省重大项目加快落地见效,该委发布了《关于开展2021年省重大项目二季度调整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申请退出或增补项目的,需要市发展改革委于6月15日之前报送正式申请文件。
调整内容
(一)部分项目调整退出省重大项目名单。2021年省重大实施类项目中符合退出条件的。
(二)部分项目由储备类调整为实施类。2021年省重大储备类项目,符合条件的按程序调整为实施类项目。
(三)部分项目增补为2021年省重大项目。由各市和省直部门申报,按程序组织专家评审,符合条件的增补为2021年省重大项目。
退出省重大项目名单条件
(一)2021年省重大实施类项目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调整退出:
1。建设条件落实不到位,未能如期开工,短期内不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
2。已开工建设但工程进度严重滞后,预期不能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
3。因市场需求、建设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不能继续有效实施的项目;
4。项目单位违反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安全生产、企业经营、环境保护、社会信用等方面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或重大问题,造成严重影响的项目。
(二)对退出项目的认定:
主要依据各市退出申请或相关项目的自评估报告。需报送自评估报告的项目,依据上述退出条件结合前5个月项目实施情况确定,其中各市已提出退出申请的项目无需再编报。
储备类转为实施类项目条件
拟调整为实施类项目要求建设条件成熟且实质开工(或具备开工条件)。主要包括手续办理和开工条件两个方面:
(一)手续办理。要求立项、规划、用地、环评、能评等主要手续齐全,能确保依法合规开工。对于有新增建设用地需求的项目,要提供自然资源部门对新增建设用地是否符合规划条件的审查意见。涉及村庄建设、“两高”项目,必须符合省有关要求并根据规定出具相关审核意见。
(二)开工条件。对项目开工的认定,参考工程建设项目开工认定条件制定统一标准。对于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要有明确的开工计划安排,且年内有一定规模的实物工作量,并确保能够如期开工,顺利完成年度投资计划。
项目增补条件
1。符合2021年省重大项目规定的基本条件(鲁发改重点〔2020〕1188号)。
2。没有纳入2021年省重点项目清单(包含新旧动能转换优选项目、“双招双引”重点签约项目、技改项目、补短板项目)。
3.2021年以来的新开工项目,已经开工建设或已具备开工条件,能在年内形成较大实物工作量。
4。对于有新增建设用地需求的项目,要提供自然资源部门对新增建设用地是否符合规划条件的审查意见。涉及村庄建设、“两高”项目,必须符合省有关要求并根据规定出具相关审核意见。
5。个别不具备开工条件,但对行业、区域有较大影响且亟待推进前期工作的,纳入储备类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