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银保监会官网披露,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抚顺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保险抚顺中支”)因伪造保险许可证,连收两张监管罚单。
据悉,2020年,新华保险抚顺中支因行政许可事项变更更换保险许可证,经核实,其上交的机构编码为000019210400旧保险许可证与2009年颁发的原件不一致,系伪造。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新华保险抚顺中支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赵涛、办公室主任杨晨承认原件已于2009年12月—2017年5月期间遗失,上交证件系伪造。新华保险抚顺中支报送的《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抚顺中心支公司关于<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换发问题的情况汇报》中承认此前上交保险许可证系伪造,原证已于2009年12月—2017年5月期间遗失,具体遗失时间不详。综合职务、岗位职责等相关因素,抚顺银保监分局认定,赵涛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当承担领导责任。
2021年4月22日,抚顺银保监分局依据《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令2007年第1号)第二十九条,决定对新华保险抚顺中支处以罚款人民币三万元的行政处罚;对赵涛作出罚款人民币五千元的行政处罚。
以下为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
(责任编辑:吴静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