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银保监局:发现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问题贷款2.77亿元、920户

广东银保监局:发现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问题贷款2.77亿元、920户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张艳芬)3月16日,记者从广东银保监局相关人士处获悉,针对近期媒体报道经营性贷款等信贷资金流入房地产市场的乱象有所抬头的问题,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和广东银保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周密安排,通过“三个一批”严肃查处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行为。截至目前,发现广东地区(不含深圳)涉嫌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问题贷款金额2.77亿元、920户。

广东银保监局相关人士介绍,目前该局已开展的工作包括“三个一批”:一是快速查处“一批”。针对今年2月初的相关媒体报道,广东银保监局迅速组织精干力量,成立6个核查组,于2月9日同步进驻媒体暗访的广州地区6个银行网点。截至目前,经过大数据筛查、台账分析、查阅档案、流水追踪、人员访谈等多种方式取证,已发现经营贷、消费贷涉嫌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问题金额逾3000万元。针对前述涉嫌违规问题,广东银保监局已启动处罚调查取证。

二是全面自查“一批”。2月9日,广东银保监局下发《关于组织辖内银行机构开展经营性贷款、个人消费贷款风险排查的通知》,部署全辖银行机构从授信调查、审查审批、贷后管理以及第三方机构业务合作等方面开展全面自查。截至目前,辖内(不含深圳)银行机构已完成个人经营性贷款自查的银行网点共4501个,排查个人经营性贷款5678亿元、个人消费贷款2165亿元,发现涉嫌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问题贷款金额2.77亿元、920户,其中广州地区银行机构自查发现涉嫌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问题贷款金额1.47亿元、305户。对此广东银保监局已要求银行限期整改问责,目前银行机构采取了终止额度、一次性全额结清、分期提前还款等整改措施,对存在违规问题的内部员工开展了警示告诫、通报批评、积分扣减、经济处罚等问责。

三是现场督导“一批”。近期,广东银保监局主要负责人带队走访广州地区部分商业银行,提出一系列监管要求,包括切实加强资金流向监控,严防资金通过经营性贷款、消费贷款违规绕道流向房地产市场,等等。机构监管处室分组对广州地区媒体曝光较多、问题较为突出的银行进行了全覆盖现场督导,明确提出监管意见。加强数据分析,向部分银行发送个人经营性贷款疑似挪用于购房的数据,共发送疑点线索642笔,机构排查确认40笔个人经营性贷款被挪用于购房,相关机构已启动整改问责。

广东银保监局相关人士表示,从现场调查和银行自查的情况看,银行机构暴露出授信调查未充分了解客户财务状况、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信贷资金被违规挪用于购房等问题,反映了银行机构在信贷管理的制度和执行上还存在不足。

已发现的违规行为中,有相当部分的贷款出现了房地产中介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包装”助推的身影,涉嫌违规的操作方式包括通过中介机构过桥垫资套取经营贷置换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经过转手多次后挪用个人经营性贷款用于购房首付款等。

针对市场多主体助推房地产信贷市场乱象抬头的情况,上述人士表示,下一步广东银保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推动房地产业与实体经济均衡发展。

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把稳工作方向。落实“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要求,保持房地产金融政策的连续性、一致性和稳定性,积极配合地方政府落实“一城一策、因城施策、城市政府主体责任”的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管理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抓典型问题严肃问责,形成监管震慑。针对近期被媒体曝光的银行机构,广东银保监局已组织监管约谈并派出工作组进场开展调查核实,保持监管高压态势。下一步对经查实的经营贷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违规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对于从业人员“顶风作案”等性质恶劣的行为将从严处罚。

压实机构主体责任,堵塞制度漏洞。要求银行机构开展自查“回头看”,鼓励主动暴露问题。督促银行机构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问责,对照监管规定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基层网点销售行为和服务话术,进一步加强贷款“三查”管理,严格审核借款人资质和经营主体信息真实性,对贷款资金被挪用行为及时预警处置。

多方联动强化房地产金融风险防控。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和广东银保监局将会同广东省住建厅等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强化沟通联系和风险通报。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做好市场秩序整治,对于不法中介机构等市场参与主体的违规行为共同打击,坚决惩处。

加强公众金融知识和诚信守信宣传教育。督促银行机构按照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有关规定和广东银保监局3月15日在官网发布的《关于防范“贷款中介”诱导购房者违规套取贷款的风险提示》要求,持续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通过签订贷款用途承诺书等形式加强对借款人的风险提示,重点对挪用信贷资金需承担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等严重后果进行宣传教育,引导金融消费者知法守法,确保信贷资金合规使用。

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表示,对于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方式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者,以及对此提供不当协助者,有关部门将对其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联合惩戒。属于骗取贷款或者诈骗贷款的,是国家明令禁止的犯罪行为,更会受到严厉打击和惩处。因此,也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要及时了解国家“房住不炒”的调控政策及相关贷款政策,提高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通过正规渠道合法合规申请和使用贷款,避免形成不良记录和造成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