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保荐代表人被罚。
3月5日,上交所对科创板IPO企业瑞华泰及新疆大全的相关保荐代表人出具罚单,认为招股书及问询回复不充分或不准确,履行保荐职责不到位。被罚保代有国信证券的郭振国、王攀,中金公司的张志强、陈玮。
监管层重点压实保荐机构和保代的全面核查把关责任。数据显示,从2020年12月底至今,已有7家投行合计18名保代因IPO项目被罚,所涉投行既有头部保荐机构,也有中小保荐机构。
国信保代:未完整披露重大合同
3月5日,上交所对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华泰”或“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的保代郭振国、王攀进行监管警示。
据了解,瑞华泰IPO项目在去年6月24日获得上交所受理,于同年12月通过科创板上市委会议,今年1月28日已经提交注册,然而就在这个环节中发行人以及保代收到罚单。
从监管披露出来的情况来看,此次发现问题的线索源自媒体报道。2019年1月,嘉兴港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与发行人就总投资115亿元的中国航天瑞华泰高分子材料项目(以下简称“高分子材料项目”)进行签约,但在发行人提交的招股书(申报稿)中仅披露嘉兴高性能聚酰亚胺薄膜项目。
经过问询后,该项目更多细节得以进入公众视野。2018年12月,发行人就与嘉兴港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书》,拟建设高分子材料项目,其中包括4个互相独立的子项目,上述提到的嘉兴高性能聚酰亚胺薄膜项目是子项目之一。目前该子项目已实施,总投资规模约13亿元,拟投入募集资金4亿元。此外,另一子项目“光电高分子材料项目及光电材料研发总部项目”由发行人参股子公司参与实施,其他子项目均未启动。
在监管看来,高分子材料项目整体投资金额大,涉及的技术、人员广泛,需要较长的建设周期,对发行人未来经营战略及发展前景具有重大影响。但发行人未根据相关规定说明高分子材料项目的基本情况披露该项目签署的框架协议情况,也没有就该项目整体推进的不确定性进行风险揭示。
上交所还指出,发行人与保代没有按照规定提交信息豁免披露申请。对于发行人设备采购前5大供应商,部分供应商以A公司、B公司、C公司指代,但发行人及保荐人未按相关要求,在提交发行上市申请文件时一并提交关于信息豁免披露的申请文件。
另经查明,N公司系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重要客户之一,且与发行人另一客户存在控制关系。招股书未按相关规定将发行人对其销售收入进行合并计算并披露。同时,首轮审核问询回复未充分披露发行人与N公司的合作原因,也未如实说明相关控制关系。直到第二轮审核问询回复才说明合作的真实商业背景及相关控制关系,并提交相关信息豁免披露申请。
国信证券此前也有保代被交易所点名处罚。2020年12月,在日发纺织IPO项目上,深交所就指出招股书披露信息与保荐工作底稿材料不一致的情况;对发行人是否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占用的情况,核查结论也不够审慎,相关保代王水兵、杨涛被书面警示。
中金保代:未审慎核查转贷情况
当天,另一家投行保代也被上交所监管警示,为中金公司的保代张志强、陈玮,所涉项目为新疆大全IPO项目,该项目在一个月前(2月2日)通过科创板上市委会议。
公开资料显示,去年9月11日该公司获得上交所受理,审计截止日为2020年3月31日。监管层发现,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通过贷款银行向发行人供应商发放贷款后,再由供应商将取得的银行贷款返还给发行人的情形,构成相关要求整改并纠正的转贷行为,但发行人在提交申报材料时并未完成清理。
同时,发行人在去年4月和5月间进行多次转贷,新增转贷金额达1.06亿元。截至招股书签署日(2020年9月8日),发行人尚未结清的转贷余额为3.87亿元。监管层指出,保荐代表人未对发行人首次申报前的转贷情况予以充分、审慎核查,未通过上市辅导督促发行人整改或纠正,导致招股书(申报稿)及首轮问询回复中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经监管督促,发行人于2020年12月完成转贷余额的清理。
另外,去年6月,新疆大全股东对外向徐广福、徐翔、施大峰、LONGGENZHANG和重庆大全新能源有限公司转让新疆大全股份。同时,因股东开曼大全此前认缴注册资本中尚余241,588,069.51元未实缴完毕,故将此次股权转让款中的相应数额作为开曼大全向新疆大全的实缴出资,属于增资扩股引入新股东的情形。
根据相关规定,最近一年末资产负债表日后增资扩股引入新股东的,申报前须增加一期审计。但在该项目中,保荐代表人未按前述监管要求督促发行人在申报前增加一期审计。
12月至今18名保代领罚单
2020年12月以来,证监会、上交所、深交所对多家投行保代进行处罚。
除了国信证券以外,西部证券也有4名保代近期收到“罚单”,具体为薛冰、瞿孝龙、何勇、李锋,涉及项目有华纳药厂IPO及兴嘉生物IPO。头部券商如中信证券也有保代被罚。
券商中国记者此前获悉《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动态2021年第1期》,其中上交所表示,科创板自律监管工作重点压严压实发行人的信息披露主体责任,保荐机构的全面核查把关责任,证券服务机构与其专业职责有关的核查责任。
据上交所透露,此前已对4个项目的保代进行监管警示。从发现的问题来看,有的保代未持续关注发行人申报后的业绩变动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后未及时报告;有的保代对发行人重要客户的核查不充分;有的保代对招股说明书、审核问询回复等核查把关不到。
有的投行对执业人员管理及项目质量把关方面存在薄弱环节。上交所提到,有保荐人在上交所就其保荐的相关科创板申报项目的执业质量出具监管工作函、谈话提醒等监管工作措施,要求整改和提高项目质量后,仍出现履职不到位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