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银行系理财子公司筹建、开业数量日益增多,相关法规也日趋完善。
就在2020年12月25日,银保监对外发布了《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作为《理财子公司办法》的配套监管制度,要求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产品销售业务活动需要同时遵守资管新规、理财新规、《理财子公司办法》和《办法》等制度规定。
普益标准研究员何雨芮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办法》明确了理财产品销售诸多环节中的原则和操作性问题,较好地平衡了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与理财产品代销机构之间的利益关系。
据了解,该《办法》对银行理财子公司理财产品销售行为提出多项规定,其中,特别是界定了理财产品销售机构范围。理财产品销售机构包括销售本公司发行理财产品的银行理财子公司和代理销售机构。代理销售机构现阶段为其他银行理财子公司和吸收公众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何雨芮认为,《办法》中对于理财产品销售机构范围的界定值得重点关注。其对理财产品代理销售相对谨慎,没有进一步扩大代销机构范围,销售机构范围在初期限制在存款性金融机构和银行理财子公司,保持了现有理财产品销售制度的连续性和平稳性。这有助于投资者更好地辨别,是对投资者的一种保护。
此外,《办法》还提出未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许可,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直接或变相代理销售理财产品,这意味着,当前互联网平台以及绝大部分非银行金融机构还不能从事理财产品的代销业务。对销售主体的严格约束,一方面对第三方平台产生了遏制作用,另一方面使得刚刚起步的理财子公司在产品竞争中获得了调整的时间。
目前,商业银行设立理财子公司的步伐明显加快,此时相关配套政策的出台时机也尤为重要。
2018年年末《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实施以来,银行系理财子公司纷纷应声筹建。自2019年6月份首家银行理财子公司建信理财开业至今,已有数十家银行陆续宣布将筹建设立理财子公司。
在设立理财子公司的银行队伍中,国有大行及股份制银行的成果最为显著,走在各类商业银行的前列。
随着上个月民生银行(01988)理财子公司获批筹建,目前全部国有六大行、股份行理财子公司开业及获批筹建的数量已增至15家。加之已公告披露筹建理财子公司的浙商银行(02016)和恒丰银行,12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中,已有11家银行的理财子公司陆续筹建。只有渤海银行(09668)尚未披露设立理财子公司设立事项。
麻袋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苏筱芮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银行成立理财子公司是一种由点及面的渐进式过程,在此过程中,由于门槛所限及资金需求,大中型银行更能够抓住先机,在转型过程中充分发挥带头作用。
她同时指出,这并不意味着中小银行相关工作将会停滞,由于理财产品净值化转型是整个行业的大趋势,理财业务风险与母行隔离也是未来的大方向。目前督促银行保险业资管业务规范转型是监管的重要工作,包括农商行,外资行的理财子公司设立也在持续推进之中。
伴随着银行理财子公司阵营的不断壮大,相关公司发行理财产品的数量也在大幅增加,并对推动理财净值化转型起到了加速作用。根据中国理财网数据统计,2020年全年,银行理财子公司已发行理财产品逾2600款,这一数量是2019年的8倍之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