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拟启动公司治理专项行动 对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立体追责

11月28日,在广州举办的南方财经国际论坛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副主任孙念瑞发表主题演讲时表示,近期,证监会拟启动公司治理专项行动,坚持信息披露监管与公司治理监管“双轮驱动”,用1-2年时间,强化公司治理底线要求,给投资者呈现一个规范、透明、真实的上市公司。

孙念瑞还特别提醒上市公司在2020年年报披露前解决担保问题,否则窗口期一过将面临严重后果。

10月9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14号文)(下称《意见》),对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进行全面部署。

孙念瑞表示,《意见》是今后一段时期促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行动纲领。下一步,在上市公司监管方面,证监会将着力在三个重点方面抓好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落实落地。

第一,推动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

提升治理水平、促进规范运作,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基础。近期,证监会拟启动公司治理专项行动,坚持信息披露监管与公司治理监管“双轮驱动”,用1-2年时间,强化公司治理底线要求,完善公司治理相关规则体系,倡导公司治理最佳实践,引导上市公司形成一套符合中国国情、适应上市公司实际、行之有效的公司治理约束机制,给投资者呈现一个规范、透明、真实的上市公司。

第二,把好两个关口,入口关为市场引入“源头活水”,出口关优化存量公司质量。

“两创”(科创板、创业板)已先后落地实施注册制,目前科创板已有接近200家公司上市,创业板新增上市四五十家,发行效率明显提高。在入口方面,既要尊重注册制基本内涵、借鉴国际最佳实践,也要体现中国特色和发展阶段特征,深刻把握注册制背景下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要求,以市场化、法治化为准绳,防止病从口入。

同时,建立多元化、常态化退市机制。注册制后,上市节奏加快,市场退出机制更加畅通,退市监管力度要同步加强。

孙念瑞强调,退市本身并不是目的,关键是解决存量上市公司的问题、提升存量上市公司质量。因此,退出机制不仅是上市公司退市,还包括不良资产退出:质量不高的上市公司要加快退市,质量不高的资产加快出清。所以,“三个一批”,退市一批、重整一批、重组一批,目的是通过多渠道退出、引入优质资产,解决存量问题、提升公司质量。

“日前,健全常态化退市机制实施方案已经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下一步,将按新《证券法》的规定在交易所层面将进行规则修改,推进落地。”孙念瑞表示。

第三,解决突出问题,落实分类处置原则解决占用担保问题。

首先,用好分类处置方案,解决占用担保问题。

国发14号文对已形成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已形成的历史问题,要限期予以清偿或化解。

“政策本质是给出路、给机会。已经违规的控股股东或相关责任人,要特别珍惜并抓紧这个政策窗口期,在2020年年报披露前,该偿还资金的偿还资金,该解除担保的解除担保。”孙念瑞特别提醒,窗口期一过仍未偿还资金或解除担保,将面临严重后果。国发14号文还强调另一点,对限期未整改或新发生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问题,要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对于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孙念瑞表示,保持“零容忍”从严打击,形成立体追责体系,大幅提高相关主体的违法违规成本。

针对股权质押、债券违约、违规经营等各类风险,证监会加强与地方党委和政府沟通协作,继续坚持“一司一策”的原则,但一些“硬骨头”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个别公司风险还比较突出。相关上市公司要主动争取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指导支持,着力解决这些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