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公告《关于药品质量抽检的通告(2020年第2期)》显示,发现8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涉及标称由广东省罗浮山白鹤制药厂生产的复方丹参片等。
8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信息数据来源: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告》显示,上述复方丹参片生产批号为1811010,检品来源为佳木斯市春天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丹参丹参酮ⅡA)。
《通告》还显示,8批次不合规药品中3批次药品标称由河北全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不过生产批号为1811001的炙淫羊藿(饮片)和生产批号为1812001的金樱子均非标示企业生产,生产批号为1811001的火麻仁虽确由标示企业生产,但企业认为抽检的火麻仁样品“部分虫蛀”不是生产环节造成的。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对不符合规定的药品,黑龙江省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黑龙江省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依法组织开展对相关企业和单位的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