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在该领域找到可靠的专业人员很重要。专业人士必须守信,道德,并且必须以我们的最大利益行事。简而言之,这个人需要成为一个信托人。受托人是那些将客户的利益置于一切之上的人,包括他们自己的利益。
但是,这样的信托人存在吗?
答案很复杂。首先,很难找到承担信托责任的人。接下来,要找出他们是什么样的受托人,就更加困难了!
关美国如何定义信托人
Suresh Sadagopan创始人/梯形图7财务顾问真正的受托人行为符合客户的最大利益ULIP如何与MF相提并论观点/ SEBI需要做什么以使您的投资顾问更加负责信托人由不同的机构进行不同的定义。在美国,一个成熟的市场,存在很多困惑。在某一点上,对于信托人大约有四个不同的定义!
市场监管机构SEC提出了一个定义,劳工部提出了一个定义,CFP理事会提出了第三个定义,自愿组织提出了第四个定义,这些定义为其成员建立了信托标准。这些甚至使金融服务行业的人感到困惑。
劳工部希望那些出售退休产品的人成为信托人。但这后来被推翻了。
普通投资者对他们正在使用的服务有很多困惑。为了简化事务,SEC提出了“最大利益”来描述护理标准而不是信托,因为它认为客户对这一术语有了更好的理解。
但是,与受托人相比,最佳利益是一个较宽松和宽松的术语,这表示与客户的核心利益完全契合,并且顾问的意图是使这些利益凌驾于其他一切之上。因此,最大的利益可能更容易理解,但没有传达出与信托人同样的意图严肃性。而且,发行人可能以最大利益为目的,而不是与仅付费投资顾问一样。混乱就在这里!
印度局势
市场监管机构SEBI的《 2013年投资顾问条例》创建了一类以客户为中心,无偏见的金融顾问,仅从客户那里收取酬金并承担信托责任。顾问在教育,认证,流程,文档等方面也要遵守更高的标准。
但是,此类投资顾问(IA)可以是公司,并且可以在分别确定和分隔的部门中执行咨询和分销功能。个别IA可能也有亲密关系,亲戚(妻子,兄弟姐妹,父母)可能从事分销业务。
在上述两种情况下,仍然存在潜在的利益冲突。当前,这是通过适当地披露冲突来处理的,以使客户知道潜在的问题。但这并不能使冲突消失。这样的顾问确实不能充当真正的信托人。关于谁是受托人的困惑在这里也很普遍。
解决方案不正确
通过允许顾问也分发产品(无论是通过单独的部门还是其他相关实体进行分离,保持正常交易关系等),利益冲突将减少,但仍将持续。
扭曲信托的定义以适应商业利益将是讽刺和破坏顾客利益。
对于只有付费的顾问,“最大利益”不应取代信托护理标准。首先需要定义最佳利益。但这极有可能代表比受托人更低的标准。这将是倒退的一步,因为《 2013年IA条例》希望创建一类新的顾问,这些顾问仅出于客户的利益行事,并发挥信托作用。
利益冲突和其他事项,声明和免责声明的披露不能用来免除责任顾问的责任。仅在进一步阐明核心问题并指出可能仍需要客户注意的方面时才应允许使用这些内容。
未来的监管途径
迫切需要真正的信托人。可能还有其他标准,例如最佳利益和适用性可能适用于某些细分市场。SEBI需要明确定义每个标准,并让属于这些标准的那些成分负责。
披露和免责声明仅应被允许提供进一步的清晰度,而不应被用作颠覆法规本质或淡化核心责任/标准的工具。
实际上,只有付费顾问才能成为真正的受托人。即使在这样的顾问的情况下,他/他也不应有明显的利益冲突,例如在那里有合伙人或关联方。在这种情况下,仅收费顾问可以保持信托诚信的唯一方法是不接受关联方/关联方的客户作为客户。这是可以使用的保护措施之一。
另一个是对各种服务提供商的明确名称,可以清楚地传达他们的工作-共同基金发行人,仅收费财务顾问,财务顾问,Fee +佣金等。
只有这样,投资者才能知道与谁打交道。
结论
广大消费者在与谁打交道,对他们的期望是什么,对他们的信任程度等方面的思维混乱。需要将这些信息正确传达给客户,以帮助他们了解他们的选择。金融服务领域的参与者必须参与其中。(作者是SEBI注册投资顾问兼www.ladder7.co.in创始人)